考試考核時間:2016年12月11日下午14:00開始
考試考核地點:重慶市大學生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公共服務中心(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大學城西路21號)
3.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荚嚳己酥饕疾炜忌C合素質。
(1)教育類考試考核和衛(wèi)生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考核(附件1、附件2)
考試考核采用量化計分方式,分值為100分,考試考核方式采取現場專業(yè)答辯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按報考崗位得分高低,對應招聘名額1:1的比列,等額確定簽訂擬聘協(xié)議人選,考試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訂擬聘協(xié)議人選;考試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等額),需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表決同意通過,方可確定為簽訂擬聘協(xié)議人選?荚嚳己顺煽儸F場公布,當日簽訂擬聘用協(xié)議。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每項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2)衛(wèi)生類本科、?瓶荚嚳己耍ǜ郊3)
招聘單位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費。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yè)技能測試和面試。
專業(yè)技能測試為專業(yè)答辯,分值為10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后按報考崗位得分高低,對應招聘名額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為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和結構化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每項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3)確定為擬簽訂協(xié)議的人選,若經確認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主管部門研究同意,簽訂擬聘協(xié)議前其缺額在考試考核合格者當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
按招聘崗位指標數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1:1)對崗確定體檢人員(擬聘對象)。進入體檢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高者優(yōu)先。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5〕25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07〕113號)、《關于轉發(fā)〈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0〕49號)、《關于轉發(fā)<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8號)、《轉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19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等組織實施,并結合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按照《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2〕149號)和《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4〕116號)要求確定。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guī)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及考察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在進入體檢、資格復審以及考察中、考察后出現的缺額或考生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均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介紹信到指定地點報到。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有關合同,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主管部門共同實施,墊江縣紀委(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
公開招聘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必須嚴格按照簡章規(guī)范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廣大考生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對招考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相應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再參加墊江縣事業(yè)單位考試,情節(jié)嚴重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1.墊江縣2016年下半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附件2:墊江縣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xlsx
附件3:墊江縣2016年下半年赴高校公開招聘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xlsx
附件4:墊江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