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考試,考試分筆試、試講兩個環(huán)節(jié),筆試難度參照相應學科高考水平,信息技術學科為全國信息學奧賽聯賽提高組難度。
2.內容。2016年浙江省東陽市高中學校使用的教材。
3.成績。筆試、試講滿分都為100分,合格分都為70分。
4.考試安排。現場資格確認后在武漢舉行。
5.本次考試成績只在本次教師招聘錄用時有效。
(四)錄用與簽約
1.錄用
(1)各學科最低錄用分數線:筆試、試講成績均不得低于70分;
(2)筆試與試講均為70分及以上者,根據本人填報的學科崗位,按考生試講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最后一名如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用。
2.簽約
被錄用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聘用學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缺額人數在其他符合錄用條件人員中按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已經和其他單位簽約的畢業(yè)生,不能在規(guī)定簽約時間內解除其就業(yè)協(xié)議的不予簽約。
3.體檢
擬錄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普通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就業(yè)安排
被錄用人員應于2016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
(六)其他事項
1.在錄用過程中,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如發(fā)現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應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報考者有不符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的或弄虛作假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2.招聘工作結束后,如遇擬聘用人員變動,不再依次替補。
3.在本次招聘中被錄用的考生如放棄簽約的,不得再參加2017年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錄用。
4.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錄用后一年內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轉正。
5.本公告由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陽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9-89328809 0579-89328819(東陽中學辦公室)
0579-89328810 (東陽中學教務處)
浙江省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浙江省東陽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