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開招聘茂名市直屬學校教師和高州農校教職員筆試成績已公布,中小學教師按專業(yè)課70\\%、公共課3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高州農校教職員按公共課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然后再根據省有關加分政策最后合成筆試總成績。面試對象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分段計算,計算函數為:
3χ | 1≤χ≤10 | |
у= | 1.5χ+15 | 10<χ≤50 |
1.4χ+ 20 | χ >50 |
其中,χ代表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у代表面試對象人數;計算結果(у值)小數點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值。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規(guī)定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現就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7月26日—27日,上班時間。
二、資格復審地點: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四、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須雙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簽名);
2.交驗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相關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職稱證)、執(zhí)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單科合格證或成績)及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報到證(或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
3.在國有單位就業(yè)的在職人員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材料;
4.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崗位的考生須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
5.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復印紙。
五、有關事項
1.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2.對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且不作任何說明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由于復審不合格或者考生棄權的原因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按照該職位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4.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的手機號碼不變,以便聯(lián)系。
咨詢電話: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668-2976950
茂名市教育局:0668-2278744
2012年公開招聘茂名市直屬學校教師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012年公開招聘廣東省高州農校教職員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茂名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