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海珠區(qū)教育事業(yè)不斷發(fā)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現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59名。
一、 招聘的崗位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本 科以上學歷(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其中,社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應聘小學教師的必須具備小學以上教師資格,應聘中學教師的必須具備中學以上教師資格),必須具有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或 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必須符合職位的專業(yè)要求;應屆畢業(yè)生所學的專業(yè)必須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yè)要求。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5.身體健康。
6.無違法違紀行為。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社會人員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不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
本科以上學歷、教師系列中級以下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無專業(yè)技術資格和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或研究生學歷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系列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廣州市常住戶口(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其中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其配偶也必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或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學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教師系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教師系列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學位和教師系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本公告中教師系列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是指小學一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助理講師;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是指小學高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講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是指小學高級教師(副高級)、中學高級教師、中學正高級教師、高級講師。
(3)應聘語文教師的,普通話水平必須在二級甲等以上。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生,暫緩就業(yè)生僅限持有暫緩就業(yè)協議的廣東省內高校的畢業(yè)生)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以上學位(應屆生須在2012年正常畢業(yè)時取得);
(2)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應聘其他學科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3)應聘英語教師職位的英語水平必須在專業(yè)四級以上(大學英語六級不能等同專業(yè)四級);
(4)應聘教師職位的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須具備教師資格證或就讀于廣東省教育廳選定開展“兩學”課程培訓的33所高校并在本校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且成績合格。(33所高校名單見附件3)。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法:應聘者登錄發(fā)布招聘信息的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2年3月8日(星期四)上午12∶00至3月13日(星期二)下午17∶00。
3.填報職位說明:每位應聘者限報2個職位。所報職位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第一志愿職位為主,第二志愿在本方案規(guī)定的遞補或補錄情形出現時使用,如未出現此類情形則第二志愿職位無效。
4.繳費:成功報名的應聘者,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納報名、考務費用每人50元。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00。
5.打印準考證:3月19日(星期一)下午17∶00起,參加筆試者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人才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免筆試人員繳費后無需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三個環(huán)節(jié)組成。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教學管理、時事政治等相關公共知識。題型為客觀題。
具 備教師系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報考者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免筆試人員所具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必須與所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小學高級教師報考中學教師職位不能免筆試。受職數限制,具備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如所應聘單位沒有中、高級崗位空缺的,錄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級崗位,享受初 級職稱的待遇,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職稱待遇。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筆試時間為3月24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于3月29日(星期四)后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珠區(qū)教育信息網、海珠人才網上公布。
(2)面試
確定面試名單的方法:1.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考人數與筆試人數1∶8(招考人數為1人的職位)或1∶6(招考人數為2人的職位)或1:5(招考人數為3人及3人以上的職位)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職位,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均進入面試名單。2.符合條件免考筆試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3.當某職位第一志愿考生中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上述比例時,在第二志愿報考了該職位但未能進入第一志愿面試范圍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掌握相關專業(yè)知識的情況及判斷、分析能力等。面試成績由各招聘單位以書面的方式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和專業(yè)技能測試
按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以各職位招考人數與面試人數1∶5(招考人數為1人的職位)或1∶4(招考人數為2人的職位)或1:3(招考人數為3人及3人以上的職位)的比例進入資格審查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通過者,取消專業(yè)技能測試資格,按面試成績高低遞補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專業(yè)技能測試資格。
資格審查須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詳見2012年海珠區(qū)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2)。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所交費用不予退回。
專業(yè)技能測試采用說課或試教的形式,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超過60分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由各招聘單位通知考生。
(三)體檢和考核
根據各職位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方面?己瞬缓细裾,取消錄聘資格,將檔案退回原單位。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低遞補。
(四)補錄
當某一職位第一志愿考生中符合錄用條件的人數未能達到招聘人數時,可在第二志愿考生中進行補錄。參加補錄的對象為進入第一志愿單位的專業(yè)技能測試而未能被錄用者。符合補錄條件的人員直接參加補錄單位的專業(yè)技能測試,最后根據補錄名額,在參加補錄的人員中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
(五)公示和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珠區(qū)教育信息網、海珠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屬農業(yè)戶口的,須轉成非農業(yè)戶口方能錄用。社會人員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所有人員均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方能錄用。
經 考試考核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并按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必須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六)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核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二)本次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20)84407994(資格條件咨詢)、(020)34370929(報名技術問題咨詢),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如需了解招聘單位的情況,可登錄海珠區(qū)教育信息網(www.haizhuedu.net)校園展示區(qū)。
附件:1. 2012年海珠區(qū)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廣東省教育廳選定承擔本校非師范專業(yè)學生“兩學”課程培訓的高校名單
海珠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珠區(qū)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