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學能力考核(報考第三類學校的參加)
1、依據(jù)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參加報考第三類學校的教學能力考核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教學能力考核。實際參加教學能力考核人員小于或等于計劃數(shù)的(含后期按規(guī)定遞補人員),教學能力考核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否則不予進入體檢與考察。
2、教學能力考核包括專業(yè)素質能力(教學方法與技能等)和綜合素質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與語言表達能力等)測評,兩項合計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yè)素質能力占70%,綜合素質能力(由專業(yè)素質能力測試考官根據(jù)考生表現(xiàn)給定)占30%。
3、教學能力考核成立考官組?脊俳M由外聘教師組成,教學能力考核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
4、教學能力考核每人收費80元。
5、教學能力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1、第三類學校按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其成績=“公共知識”得分×2×30%+ “專業(yè)知識”得分×70%,結果保留2位小數(shù))與教學能力考核成績4:6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兩位小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教學能力考核成績高低排序;教學能力考核成績仍相同的,按專業(yè)素質能力成績高低排序。
2、第一、第二類學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績相同的,按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排序,仍相同的則一并聘用。
3、兼報人員的成績排序原則為先在第三類學校排序,后在第二類學校排序,再在第一類學校排序。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依據(jù)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類、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先第三類,后第二類,再第一類。由縣教育局(黨校)會同人社局共同組織。
2、考察:對通過體檢的人員進行組織考察。組織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進一步復審。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聘用人員信息分類、依次在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和縣教育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自主擇校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人員,分類、依次進行自主擇校,先第三類學校的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后第二類學校,再第一類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集中統(tǒng)一填寫《就業(yè)擇校志愿表》。不按時參加擇校或不愿擇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八)、聘用
被確定聘用的考生,憑《事業(yè)單位聘用通知書》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因下列情況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擬聘用人員審批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所報考學校類別、學科內依次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
2、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含不按規(guī)定參加教學能力考核、體檢、考察、自主擇校、辦理聘用手續(xù))的。
四、其他
1、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影響面廣,關注度高,必須嚴格執(zhí)行相關政策,規(guī)范操作程序。此次招聘具體考務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委黨校共同組織實施,縣教育局牽頭負責,縣監(jiān)察局全程監(jiān)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2、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5—5312256(教育局)、0555—5312452(黨校)
0555—5312454(組織部)、0555—5336619(人社局)
監(jiān)督電話:0555—5312731(縣監(jiān)察局)
附件:2012和縣招聘教育系統(tǒng)黨校招聘教師職位表
中共和縣縣委組織部 和縣人社局 和縣教育局 和縣縣委黨校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