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主要范圍
結構化面試:包括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yè)責任感、敬業(yè)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yè)務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xié)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等)等方面。
說課:考察對教學內容的處理、課堂教學的組織、教學手段的應用,以及教態(tài)和學生學習興趣調動的能力、教育教學思路清晰程度、教育教學基本規(guī)律、教育教學方法的應用等。
(六)成績公布
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江安縣人社局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宜賓人事考試網和中國三江人才網等原發(fā)布招聘公告網站對考試總成績進行公布。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取消其體檢、考核及聘用資格。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由江安縣人社局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與進入體檢的最后一名考生總成績有并列者,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科專業(yè)技能操作。
(二)體檢標準
1.教育系統(tǒng)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印發(fā)的《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1年修訂后意見)執(zhí)行。2015年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師資格體檢材料后可免體檢。
2.除教育系統(tǒng)教師的其他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
3.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指定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江安縣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考核
考核主要是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的姓名、年齡、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學位、職稱、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擬公示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的人員公示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市人社部門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人員應按要求報送以下材料: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并通過同級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在職人員同時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通過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的所有在職在編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xù)。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xù)的,取消聘用。
2.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就業(yè)報到證》。
3.其余人員應提供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江安縣人社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擬確認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宜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
通過審核備案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憑江安縣人社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二、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江安縣人社局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聯(lián)系電話留錯(更改)、不暢通,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本次公招江安縣人社部門未舉辦和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本公告由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江安縣人社局:0831—2620738;江安縣教育局:0831—2622115,2631005;
監(jiān)督電話:0831—2620738
附件:1.《江安縣事業(yè)單位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2.《江安縣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14日
江安縣事業(yè)單位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