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省宜興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錫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4號
為優(yōu)化和充實教師隊伍,促進教育事業(yè)更好發(fā)展,根據(jù)《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fā)〔2012〕54號)文件精神,經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2016年宜興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幼兒教師2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
3.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
4.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或尚未取得但須承諾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5.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yè)要求及其他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6.研究生學歷及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è)生不受戶籍限制;專科畢業(yè)生及非2016屆本科畢業(yè)生須具有無錫市戶籍或為無錫市生源,戶籍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31日;
7.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畢業(yè)(含國(境)外留學研究生),取得相應學位(含即將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16屆畢業(yè)生)。
(2)2015屆、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坪捅究飘厴I(yè)生。
(3)國(境)外留學并取得本科學歷的2014屆、2015屆畢業(yè)生。
(4)專科及以上學歷(國家教育部門認可學歷),累計具有5周年及以上幼兒教師工作經歷且目前仍從事幼教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門注冊登記的幼兒園任教滿5周年,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31日)。
(5)2016年宜興生源免費男幼師按有關政策執(zhí)行。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被剝奪政治權利、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勞動教養(yǎng)、強制隔離戒毒的;(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4)參加非法組織的;(5)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的;(6)宜興市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在編人員。
二、報名
1.報名方式:考生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6年2月15日-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3.報名地點:宜興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蘇省宜興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號)。
4.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⑴本人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幼兒教師資格證(或已參加教師資格證理論考試的合格證),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
⑵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⑶?飘厴I(yè)生及非2016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供戶口簿或無錫市生源的相關證明材料;
⑷國(境)外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提供認證證書;
⑸累計具有5周年及以上幼兒教師工作經歷的須提供任教時間證明材料:用工合同、工資清冊或繳納養(yǎng)老保險清單(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曾在多所幼兒園任教的,寫清在每所幼兒園的工作起止年月,并提供用工合同、工資清冊或繳納養(yǎng)老保險清單(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⑹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⑺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同時上交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以身份證號命名,大小為20Kb以下]。
5.資格審查:應聘者提供的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應聘者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6.報名考試費:每位考生繳納考試費100元。
7.開考比例: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3倍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招聘計劃調整公告將在網(wǎng)上及時公布。
8.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宜興教育信息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3月14日-17日。
三、考試
1.考試分兩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筆試+技能測試。筆試、技能測試滿分各為100分。筆試設50分為合格線,技能測試設60分為合格線。
具體考試形式、內容詳見附件2。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4比例確定參加技能測試人員(末位同分跟進)。
第一階段考試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
根據(jù)第一階段成績高低,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2比例確定進入第二階段考試(試講)人員(末位同分跟進),并將結果進行公布。
(2)第二階段:試講。滿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線?荚噧热荩悍治、把握教材的能力,課堂教學設計的能力以及表達能力等綜合能力。
兩階段考試結束后,根據(jù)第一階段成績和第二階段成績計算出總成績。幼兒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試講成績×30%。
2.考試時間:詳見附件3。
四、體檢及考察
1.將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兡┪怀霈F(xiàn)同分的,按第二階段成績高低確定。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通過加試(筆試)確定。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醫(yī)院由宜興市教育局、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指定。體檢費用自理。
3.對體檢合格者,按照有關程序實施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