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5月3日10:00—5月7日24:00。
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5月12日9:00—5月13日24:00。
5、考生報名后由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6、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調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及時聯(lián)系考務機構辦理退費手續(xù)。
7、考生必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考核(試教)。
8、報名咨詢電話:縣教育局0731-81800230 81800220
同時可通過“寧鄉(xiāng)人才”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咨詢。
【特別提醒】本次報名不保留報考人員聯(lián)系方式,請所有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寧鄉(xiāng)人才”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及寧鄉(xiāng)人才網站相關公告和考務信息。
八、筆試
1、筆試時間:2016年5月14日9:00-11:00,總時量120分鐘。
2、筆試地點:另定。
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主要內容:所報崗位專業(yè)知識、教育學及教育心理學等。
4、成績查詢:成績查詢:2016年5月19日12:00起,考生可在“寧鄉(xiāng)人才”官方微信公眾號“微服務”主菜單下的“信息查詢”中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于5月19日至5月20日(8:00至12:00 ,14:30至17:00),到寧鄉(xiāng)縣教育局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并于5月23日(14:30—17:00)到申請查分的地點領取查分結果或電話咨詢(地址:寧鄉(xiāng)縣玉潭鎮(zhèn)花明北路寧鄉(xiāng)縣教育局314室,咨詢電話:0731-81800230 81800220)。
【特別提醒】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九、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對象名單及具體安排于2016年5月24日9:00在寧鄉(xiāng)人才”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和寧鄉(xiāng)人才網公布,資格審查于2016年5月26日(8:00至12:00,13:30至17:00)進行,資格復審地點:寧鄉(xiā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一樓。
2、資格復審對象:考生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出現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資格復審)。
3、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擬考核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3比例的,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出現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于2016年5月27日9點前在寧鄉(xiāng)人才網公布,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5月27日下午14:30-17:00,地點:寧鄉(xiā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19室。
4、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親筆簽名的《考試報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須帶學校蓋章的含學業(yè)成績的畢業(yè)生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再審核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師資格證辦理相關證明,待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再審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須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fā)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資格復審。
十、考核(試教)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試教),《入圍考核人員名單》、《考核具體安排》等將在“寧鄉(xiāng)人才”微信平臺和寧鄉(xiāng)人才網等報名網站公布。
2、考核(試教)時間:2016年5月29日
3、考核(試教)地點:另定
4、考核(試教)批次:
第一批次為高中、初中、小學教師,職業(yè)中專文化課教師
第二批次為職業(yè)中專數控、電子商務、會計、市場營銷、汽修、焊接、旅游酒店專業(yè)課教師和幼兒園教師。
5、考核(試教)內容:所報崗位對應學科試教,F場抽簽確定考核(試教)順序,當場公布考核(試教)成績。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及職業(yè)中專專業(yè)課教師的考核(試教)含專業(yè)技能測試。
十一、成績合成
考核(試教)后,按筆試成績占50%、考核(試教)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十二、體檢
1、體檢對象以崗位招聘計劃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以考核(試教)成績高者為先)。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2、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3、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十三、考察(含資格終審)
1、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范圍,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各種形式,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同時進行資格終審)。考察具體要求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疾旌细袢藛T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所需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并將檔案轉入寧鄉(xiāng)縣教育局,資格終審由寧鄉(xiā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施。
2、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若總成績相同,則以考核(試教)成績高者為先。
十四、錄取、聘用
1、資格終審合格人員即為擬錄取人員。
擬錄取人員中,同一類崗位涉及多個聘用單位的,按同類崗位所有入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自主選擇單位(如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以試教成績高者優(yōu)先),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擬錄取人員名單經縣教育局審查,報縣人社局終審后下達錄取批復,并在報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3、所有錄取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書》。
4、對考核(試教)后放棄的人員,錄入寧鄉(xiāng)縣考試誠信庫;對錄取后放棄的人員,2年內不得報考寧鄉(xiāng)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十五、空缺崗位補充錄用
如招聘結束后出現招聘計劃崗位空缺,可根據需要,視情況報有關部門同意后實施空缺崗位補充錄用工作,補充錄用對象為本次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后對應層次對應學科入圍資格復審人員。補充錄用工作程序為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含資格復審和資格終審)等,各環(huán)節(jié)的要求按招聘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補錄工作僅限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