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及專業(yè)知識》,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占20%,專業(yè)知識占80%,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聘請專家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評卷。中小學教師考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及所學專業(yè)為基本內容;幼兒園教師考試以《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周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論》、教育學、心理學、衛(wèi)生學及其他專業(yè)知識為基本內容;中師和小教大專班畢業(yè)生考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政策法規(guī)及公共知識為基本內容。
2.《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及專業(yè)知識》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漢語授課專業(yè)必須選用漢文試卷并用漢文作答;蒙語授課專業(yè)必須選用蒙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
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4.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5.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6.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或經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2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調整后仍達不到1:2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不開考面試,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高層次或短缺專業(yè)技術人才,經用人單位申請,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調整崗位招聘計劃。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旗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至6月29日下午6:00;資格復審地點:達拉特旗第九小學。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3.區(qū)外院校的達拉特旗生源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有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4.應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項目服務期滿證書以及服務項目旗區(qū)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5.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屬于國有企業(yè)職工或行政事來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或行政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6.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不再另行公告,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由于考生聯系方式中斷而造成的考試延誤責任自負。
(四)面試。
面試由旗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學段分學科以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采取模擬課堂形式,試講時間為15分鐘,試講內容以我旗初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現行教材為準,統(tǒng)一命題,試講前兩小時抽簽決定試講題目,封閉備課。其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信息、足球教練和幼兒園教師在面試時加專業(yè)素質(專項素質)測試,試講和專業(yè)素質測試各占50%。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報名網站另行通知。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經當地人社、教育部門事先批準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5.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6.總成績計算。按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40%+面試成績×60%;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荚嚦煽冊谶_拉特旗教育局網站進行公布。
筆試、面試均使用標準化考場,全程錄音、錄像。
(五)體檢與考察。根據筆試與面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末位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考察人選?荚嚳偝煽兗斑M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要在發(fā)布招聘簡章的媒體上公布。體檢要到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指定的旗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考《內蒙古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guī)定。
考察內容主要為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者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應在發(fā)布公開招聘教師簡章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有異議者,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待遇
(一)招聘的教師實行一年試聘期,試聘期滿經考核合格,給予正式聘用,享受達拉特旗正式教師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全日制研究生在試聘期間享受地方津貼補貼。
(三)劃分占編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的標準為:按學段分學科,以上述招聘名額所確定的占編人數為基數,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試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對招考工作進行必要的監(jiān)督。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享受政策性照顧條件:
1.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根據自治區(qū)有關政策,在我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項目人員”按學段分學科以招聘崗位總數的20%進行單獨劃線,定向招聘。此類考生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人數的3:1比例的不執(zhí)行此政策,將招聘指標核減調整到相應科目。
3.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qū)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yè)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生和小教大專班畢業(yè)生最低錄取分數線應達到小學各科錄取成績的算術平均數的60%以上(含),否則招聘指標核減調整到面試對應科目。
4.符合以上照顧條件的均需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需出具戶籍證明。
(三)此次招聘教師,須在我旗學校服務期滿八年,服務期間不準脫產考研、不得離開教育一線或調離達拉特旗教育系統(tǒng),否則予以辭退。
(四)若高中招聘和引進教師名額不足,剩余指標用于招聘初中英語、地理、思品、歷史教師,各占1/4指標(根據學科教師緊缺程度按①英語②地理③思品④歷史的先后順序,采用四舍五入法分配招聘名額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
(五)招聘教師在辦理正式招聘手續(xù)前必須將本人人事檔案交回教育局,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七)具體詳情見《達拉特旗2016年初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本簡章由達拉特旗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7-5189701/5212130/521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