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坐落于太原市杏花嶺區(qū),是隸屬于山西省教育廳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是一所以培養(yǎng)高級應用型技能人才為主的公辦高等職業(yè)學院。根據學院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6]21號)和有關規(guī)定及下達我院2016年的招錄招聘計劃,特制定我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7、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9日以后出生)且能夠辦理派遣手續(xù)。
三、招聘崗位
2016年學院擬公開招聘工作崗位6個,其中教師崗位4個,教輔崗位1個,其他專技崗位1個。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學院制定的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案經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核準后,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山西省教育廳網站及我院網站上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包含學院簡介、招聘崗位、招聘人員數量、要求;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招聘辦法;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需要提交的材料;考試考核的方式、考試的時間、內容、考試成績計算方法;體檢、考察的要求等。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要求應聘者本人親自報名,填寫相關信息。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
2.報名時間:
2016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3.報名地點:
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
4.提交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必須二代有效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3)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學習成績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張
(5)相關教學、科研成果、獲獎等業(yè)績材料
(6)具有執(zhí)業(yè)資格要求的崗位執(zhí)業(yè)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由學院招聘工作辦公室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yè)時間、所學專業(yè)及招聘崗位和招聘崗位專業(yè)等)在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布。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對在報名資格條件中材料不全、弄虛作假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者,將立即中止其應聘資格。
取得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是否符合應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由單位招聘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按照崗位要求進行審核,確定其是否具有報名資格。
每個應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比例不達3:1的招聘崗位,按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崗位的擬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人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1.筆試。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分值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占30﹪,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教育政策法規(guī)和職業(yè)道德等,《專業(yè)知識》部分占70﹪.內容包括專業(yè)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本能力。筆試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筆試考試全程電子監(jiān)控。
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在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
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筆試合格人員的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經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后在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采取集中面試的方式,按照招聘崗位成立相應的面試評委組,每組評委5-9人,本校的評委不超過1人。面試過程全程錄像。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應聘崗位所要求的綜合素質及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無論筆試成績高低,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在面試當天的考場外進行公布并在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示。
教師崗位(含教輔崗位)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科研水平和能力,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試講時間20分鐘;答辯采取現場抽取題目方式,按要求回答,并回答評委現場提出的相關問題,答辯時間10分鐘。
專技(醫(yī)學)崗位主要考核測評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專業(yè)知識水平、醫(yī)療科研能力等。采取現場抽取題目的方式按要求回答和回答評委現場提問的方式進行,時間20分鐘。
3.綜合成績
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在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合格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不達1:3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合格且綜合成績達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
確定為體檢與考察的人選以網上公示和短信(電話)的形式通知本人。
體檢由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實施。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行放棄資格。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通過函調、面談的方式進行。考察內容為: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yè)道德、業(yè)務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與考察的結果,學院招聘領導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有關情況及考試成績在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公示不少于7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公示、審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擬聘用人員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一式三份。逾期不交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教育廳領導下,由學院具體組織實施。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六、工作紀律與監(jiān)督
1.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的指導、監(jiān)督下,學院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由招聘工作組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切實維護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2.筆試命題、面試命題、制卷、閱卷、成績統(tǒng)計等關鍵環(huán)節(jié)必須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
3.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不得弄虛作假。
4.對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給予嚴肅處理。
5.本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各級領導組成員和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本人必須主動提出回避,否則,一經發(fā)現追究相關責任。
6.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上級主管部門及我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七、咨詢、舉報(投訴)電話
咨詢、舉報(投訴)電話:0351-4670002
八、聯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馬道坡街57號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
乘車路線:火車站乘9路汽車到輕工學校站下車
電話:0351-4670002
聯系人:樊杰、姚水清、楊希
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6年8月8日
附件1: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docx
附件2:山西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