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決定面向廣東省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中共佛山市紀委科員
二、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身份(已滿試用期)的人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二)中共黨員;
(三)身體健康;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專業(yè)為哲學、經濟學、法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公共管理、會計學、審計學、偵查學等;
(五)男性,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28周歲以下(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
(六)有較強的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三、選調人數
共3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2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1名。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24日。
(二)報名方式:報名者填寫報名表,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內)一并發(fā)到電子郵箱。同時,將報名表(原件)及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戶口簿、公務員身份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紅底小一寸照片3張寄至市紀委干部室。如有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上發(fā)表的文章,請?zhí)峁┌l(fā)表文稿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我委收到材料后,將電話通知符合要求的報名者進行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待定。
(四)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按本科學歷、研究生學歷分類排名。
1、筆試:內容為寫作。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職位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內容為完成本職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質等。
筆試和面試成績各以50%計入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的高低,按選調職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體檢合格,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進行考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選調:根據考試、考察結果,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聯系人:彭小姐、馮小姐
聯系電話:83335906(傳真)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嶺南大道北12號市府大院12號樓市紀委干部室(207室)
Email:fsjwgbs@fslz.gov.cn
中共佛山市紀委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