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泉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資格復審公告(一)
根據皖教師〔2013〕10號文件精神,現將臨泉縣2016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等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筆試成績
臨泉縣2016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
1、時間:2016年7月11日8時-7月12日17:30時,逾期視為放棄。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7月11日:小學語文、數學崗位人員。
7月12日:高中、初中崗位人員,小學語文、數學以外的其它崗位人員。
外地路途較遠的報考人員在以上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不受崗位限制,隨到隨審。
2、地點:臨泉一中科教館一樓。
3、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專業(yè)測試人員,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進入專業(yè)測試人員,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個別緊缺崗位經省同意按2:1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以上的按2:1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如因查分出現名次變化,參加資格復審入圍人員發(fā)生變動,增減人員名單另行公告。
擬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附件2)。
4、收費。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物價局財綜〔2013〕2568號文件規(guī)定,專業(yè)測試費用按每人80元收取。
5、專業(yè)測試通知書發(fā)放。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現場發(fā)放專業(yè)測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所需證件、材料。
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需登錄http://jszp.ahzsks.cn網站打印資格復審表。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資格復審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人員中,屬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憑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辦理報考資格復審;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6、遞補。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7月12日在臨泉縣教育局網站公布遞補人員名單。遞補人員可于7月13日-7月14日12時按以上要求到臨泉縣教育局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三、專業(yè)測試
1、時間:專業(yè)測試擬安排在7月26日-7月27日(以專業(yè)測試公告為準)。
2、地點:臨泉一中
3、專業(yè)測試方式:采取說課形式。
專業(yè)測試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四、組織與監(jiān)督。
資格復審由縣教育、人社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縣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聯系電話:0558-6402317(縣教育局),0558-5390513(縣人社局)。
監(jiān)督電話:0558-6512247(縣監(jiān)察局)。
臨泉縣教育局臨泉縣人社局
2016年7月8日
附件:1.臨泉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
2.臨泉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參加資審人員名單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