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2016年公開招聘高中學校和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教師簡章
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關于建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方案和核準備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發(fā)[2011]5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36名。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整個招聘工作在衡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衡南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協調小組,由縣委、縣政府主管教育領導任正副組長,其他縣級聯系教育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教育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其他相關部門副級任辦公室副主任,教育局班子成員為辦公室成員,協調辦公室負責高中教師招聘日常工作?h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整個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
公開、民主、競爭、擇優(yōu)。
三、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6年計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36名,均為專業(yè)技術初級崗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計劃數如下:
(二)招聘報考的基本條件及要求
1.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必須具備招聘崗位相對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師范類研究生畢業(yè)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學歷要求:報考縣一中要求本一及以上院校全日制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報考其他學校要求本二(不含獨立學院)及以上院校全日制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或本一院校全日制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
5、除本縣在編教師外,在編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必須憑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本縣正式在編教師(縣外在編教師除外);
7.根據有關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衡南縣黨政門戶網、衡南縣黨建網、衡南縣教育信息網發(fā)布招聘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6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
2、報名形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衡南縣教育局人事股(衡南縣云集鎮(zhèn)雅園路123號縣教育局414室,聯系電話:0734-8551646)
4、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須填寫《衡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張、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報名免費。
③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專業(yè)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專業(yè)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④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由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社、編辦、教育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資格審核小組,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復審、聘用前終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