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洛浦第二小學再次公開競聘教師的公告
為深化洛浦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進一步促進全縣教育事業(yè)快速、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根據(jù)《干部任用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經(jīng)教育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在洛浦縣教育系統(tǒng)范圍內再次進行公開競聘8名教師到洛浦縣第二小學、新建瑪麗艷希望小學工作,F(xiàn)將具體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在洛浦縣教育系統(tǒng)范圍內進行公開競聘8名教師。
二、崗位設置及競聘范圍
崗位設置:具體崗位詳見附表。
競聘范圍:洛浦縣教育系統(tǒng)正式教師。
三、應聘條件及資格
參加競聘上崗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甘于奉獻,勤奮工作,有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工作業(yè)績突出。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和較高的教育教學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漢語文字表達和口頭表達能力。
4.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作風正派,具有團結協(xié)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應具有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身份,目前在洛浦縣教育系統(tǒng)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具備小學資格證及以上。
4.年齡在40歲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5.報考人員,懂雙語者(民考漢)優(yōu)先錄取。
6.具體的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限制期內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稱職等次的;
5、不符合公開競聘范圍和資格條件的;
6、有直系親屬在所競聘學校工作的;
7、參加過8月8日“洛浦縣縣內部分學校公開競聘教師”未被聘用人員。
四、競聘程序
(一)確定職位并發(fā)布通告(8月29日-8月31日)。經(jīng)研究,確定崗位、資格條件等。并通過洛浦縣廣播電視臺、洛浦信息網(wǎng)等新聞媒體發(fā)布公開競聘通告。
(二)公開報名(8月30日-8月31日)。報名一般由符合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也可采取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競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填寫“報名表”。
報名方法:所有競聘人員攜報名表到洛浦縣教育局人事辦報名。
(三)資格審查(9月1日)。資格審查工作由教育局人事辦會同紀檢辦,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參加工作以來獲得的榮譽證書,MHK(HSK)證書或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洛浦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辦參加資格審查。
(四)組織考試(9月2日)?荚嚱y(tǒng)一采取講授公開課的方式進行。公開課由競聘評委會現(xiàn)場測評打分。
考試地點:洛浦縣第二小學
考試組織:考試工作由教育局人事辦會同紀檢辦、洛浦縣第二小學負責組織實施。
考試采取試講(說課)方式。試講實行“教什么、講什么”原則,競聘人員根據(jù)所報招聘崗位學科,提前準備該學科三年級上冊教材中某一課的教案,然后進行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
(六)確定最終競聘人選。按照講授公開課評分總成績,根據(jù)崗位競聘人數(shù)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最終競聘人選。
(七)公示、聘任(9月3日-9月9日)。由教育局黨組按照規(guī)定程序報縣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各崗位最終競聘人選。對最終競聘人選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程序應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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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903-6622256
洛浦縣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