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魏 縣 教 育 局
關于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邯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fā)冀人社字〔2016〕98號批復的通知》(邯人社辦〔2016〕15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師隊伍實際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77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聘用人選。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共招聘277人,其中:高中教師21人,職高教師15人,初中教師53人,小學教師188人。(具體崗位和專業(yè)見附表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自覺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為人師表;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yè);
3、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4、普通話水平必須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中語文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具有教師資格證,應聘高中、職高及初中學段崗位的人員,取得的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應聘小學學段崗位的人員,取得的小學及以上相應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音樂、體育、美術、英語、計算機崗位需所學專業(yè)和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一致;
6、魏縣戶籍或配偶為魏縣戶籍;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當日);
8、已經就業(yè)的,要與現(xiàn)就業(yè)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協(xié)議或聘用合同。已經簽訂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的,要與協(xié)議單位解除就業(yè)協(xié)議;
9、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發(fā)布公告當日)。
(二)崗位條件
1、高中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級中學及以上相應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
2、職業(yè)高中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及以上相應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
3、初中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相應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
4、小學教師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5、特殊教育小學教師: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萍耙陨蠈W歷,取得小學及以上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詳見崗位條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準報考
1、曾被判刑、勞動教養(yǎng)的;
2、曾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4、因犯錯誤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或司法部門審查的;
5、現(xiàn)役軍人、未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學生;
6、魏縣在編教師;
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辦法:實行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初審,每名報考人員須本人現(xiàn)場報名,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提交報名表后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報名地址: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報名時間:2016年9月9日---2016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3、報名基本程序:
(1)在資格審查時,凡發(fā)現(xiàn)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前,考生需要在魏縣黨政網(wǎng)(http://www.wei.gov.cn/)下載《魏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按照填表規(guī)范提前填好表格,打印一式兩份,并粘貼小二寸免冠近期彩照;
(3)提交填好并打印的《魏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報到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無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學信網(wǎng)下載的帶二維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紅底小二寸照片8張。已經就業(yè)的人員,提供解除勞動(聘用)協(xié)議、聘用合同或就業(yè)意向協(xié)議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留存至面試程序結束后,未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可取走留存的證件;
(4)報名費: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