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本溪滿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要求,按照招聘程序,擬于10月16日(星期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面試,為做好面試工作,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10月16日(周日)早7:00前到達面試考場
地點:本溪縣第四中學
二、面試方式及內容
面試形式為說課,所涉及教材為各學科現(xiàn)行教材。其中報考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考生除說課外,還需進行實際能力操作的加試。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準時到達面試地點,7:00開始安檢入場。
2、考生入場時要進行安全檢查,手機等通訊設備關閉后由監(jiān)考人員進行封存,待面試結束后,到指定地點領取。
3、7:30還未到達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參加面試。
4、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在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下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并按照順序號參加面試。
5、考生在面試過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現(xiàn)工作單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職業(yè)特征或明顯標志的服裝、飾品,違者將取消面試資格。
6、考生不得將與面試無關物品帶入面試考場。考生面試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面試結束后,在考場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試后,再返回考場聽分。聽完分后,在面試成績匯總評定表上簽字,由監(jiān)督員確認后,立即離開面試工作區(qū),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試工作區(qū),不得在面試工作區(qū)附近逗留,否則面試成績作廢。需加試的考生是在本崗位說課完成后統(tǒng)一進行加試,其中體育限時10分鐘,美術30分鐘,信息技術限時為20分鐘。
7、報考體育、美術、計算機崗位的面試分為100分,其中:說課80分,實際能力操作2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其他崗位的面試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本溪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