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師資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葫蘆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葫人社發(fā)[2011]50號),經建昌縣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決定對建昌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鄉(xiāng)村小學)150個教師空缺崗位,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現將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鄉(xiāng)村小學教師150名,其中:鄉(xiāng)村小學教師130名,鄉(xiāng)村小學音樂教師6名,鄉(xiāng)村小學體育教師10名,鄉(xiāng)村小學美術教師4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3.身心健康,能夠適應本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參加過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具有不宜從事教師職業(yè)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業(yè)編制身份人員不得報考。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允許聘用人員。
(二)崗位條件
崗位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三)戶籍及年齡要求
建昌縣戶籍,戶口確認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fā)布之前一日。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教師的程序
(一)報名
符合報名范圍、報名條件并認同本方案者自愿報名,必須本人親自報名。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同一學科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減少該學科招聘崗位。有變化的學科崗位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攜帶材料: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畢業(yè)證書的真實性以網上查驗為準),近期正面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張。報考小學音、體、美專業(yè)教師的可以沒有教師資格證。
報名咨詢電話:0429-7993059。
(二)資格初審
報名時由建昌縣教育局、監(jiān)察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報名。初審合格者報交材料及《建昌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包括小學教育心理學(滿分為100分)和語文、數學(語文、數學一張卷,科目知識點為小學知識占60%、初中知識占40%,滿分一共100分);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小學教育心理學(滿分為100分)和專業(yè)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根據筆試結果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報考小學音樂、體育、美術教師,按成績由高到低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均由市人社局劃定。
3.筆試時間:2016年11月19日。
4.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加權。
報考鄉(xiāng)村小學教師(不含音體美教師)的考生只有筆試,以兩科成績的平均分為最后成績,根據筆試結果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錄取人選,如進入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該崗位錄取人數,也不再降低分數,以實有人數為準。如果招聘崗位錄取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成績并列的考生,先參考語文數學成績,如再并列,再參考教育心理學成績,依據成績的高低,確定錄取人選。
報考小學音、體、美教師崗位的考生有面試和筆試,按筆試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以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
筆試和面試成績的加權比例為5:5(筆試成績兩科的平均分乘以50%,面試成績乘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