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公辦中小學2016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筆試成績及資格初審說明
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公辦中小學2016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筆試已于11月27日結束。現將筆試成績及資格初審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資格初審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
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開始直至初審結束。
(二)地點
深圳市坪山高級中學體育館2樓(深圳市坪山新區(qū)錦龍大道東側坪山高級中學)。
二、筆試成績合格線
此次招聘公辦中小學招聘常設崗位教師的筆試成績合格線劃定為55分。
各位考生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成績。
(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考生可登錄該網站查詢本人成績。
三、筆試成績等級劃分及資格初審要求
筆試成績按如下辦法劃分為A、B、C三種級別,各級別人員初審資格說明如下:
A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5倍范圍內的考生劃為A級。此類考生具備初審資格,且必須由本人于資格初審當天上午9:00之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否則取消其初審資格;
B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6至8倍范圍的考生劃為B級。此類考生具備資格初審遞補資格,為能及時遞補,此類考生須由本人于資格初審當天上午9:00之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否則取消其資格初審遞補資格;
C級:此類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備注:資格初審級別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經市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外,未能在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之前到達資格初審現場等候初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初審資格?忌竭_現場后,配合初審單位做好簽到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各位考生必須嚴格按照《深圳市坪山新區(qū)公辦中小學2016年11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公告》的要求,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提供復印件供資格初審單位留存。未按要求準備材料或材料不齊的,首次資格初審不予通過,到場的符合遞補條件人員依次遞補參加初審。考生可以現場補充材料(可聯系其他人幫助送達,本人不能離開資格初審現場),經遞補該崗位初審合格人員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在資格初審尚未結束的情況下,按補齊材料的先后順序再次參加資格審查。
(二)以“在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連續(xù)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目前仍在崗的,視為深圳戶籍人員”條件報考的考生,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本人雇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作為證明;合同不足以證明的,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作為證明。
(三)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及按在我市公辦中小學的從教年限抵減年齡的考生,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人事部門開具的在崗證明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崗位沒有具體崗位工作經歷要求的,可在初審現場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
(四)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五)在此次招聘中部分考生身份證遺失的,可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應證明暫時代替(證明中必須包含本人照片,照片應蓋騎縫章);考生面試入圍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則必須提供身份證。
(六)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xù)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七)請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資格初審地點的具體位置,并在資格初審當天提早出發(fā),早作準備,以免延誤初審,被取消資格。
(八)咨詢電話:
28388949(坪山新區(qū)組織人事局)
84622637(坪山新區(qū)文體教育局)
84511555(坪山新區(qū)坪山高級中學)
附件:1:承諾書.doc
2:工作經歷證明.doc
深圳市坪山新區(qū)組織人事局
深圳市坪山新區(qū)文體教育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