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據(jù)《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意見》(曲政發(fā)〔2012〕69號)和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印發(fā)〈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精神,羅平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全縣有進人計劃和空缺崗位的中小學、幼兒園相關學科教師。
(三)招聘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師范學校、中等師范專業(yè)畢業(yè),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非普通招生計劃的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招聘計劃
(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非羅平縣戶籍或生源的,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曲靖市參加“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四個項目服務期滿且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學歷放寬為大專學歷,曲靖市戶籍或生源的放寬到中專學歷。
3.具有與招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學歷及專業(yè)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有與招聘崗位職業(yè)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記錄。
(4)2011年以來違反考錄紀律或填報虛假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
(二)招聘計劃及要求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專業(yè)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一《羅平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1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報名地點
羅平縣教育局人事科。
(三)報名方式
報名者本人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到羅平縣教育局現(xiàn)場報名。
(四)報名交驗證件及材料
1.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
2.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戶口遷移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張。
(五)報名資格審核
1.報名資格由羅平縣教育局和羅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審核。
2.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縮減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以達到比例要求;若仍不能達到的,則取消該招聘崗位,通知報名者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減少的招聘計劃數(shù)不再調整。
3.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
四、筆試的相關規(guī)定
(一)考試方式
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二)考試科目
考 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四個科目。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合卷總分100分,各占50分;專業(yè)知識與教法技能合卷總分150分,專業(yè) 知識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分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三個層次命題,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考試分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相關學科命題。
(三)考試范圍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參考教材,以云南省現(xiàn)代教育評估中心編寫、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師考試用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第二版)為主。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考試以市教育局編寫的各科目考試大綱為主要內容。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1.考試時間: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考《專業(yè)知識》、《教法技能》下午3:00—5:00 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2.考試地點:羅平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