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的,由市人社局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市人社局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的報考者通過網絡所繳納費用,于2017年4月7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四)打印報名表
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后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遂寧市人事人才培訓與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五)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報名時的身份證號、姓名,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6日登錄“遂寧市人事人才培訓與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應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六)報名要求
1.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報考人員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無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請報考人員根據自身的實際,對照公告和所報考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審慎、酌情填報,否則責任自負。
2.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準確無誤。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yè)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4.報考者必須在上述時限內完成網上信息填報、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所有操作,否則,系統將按時自動關閉。
四、考試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公共科目筆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組織實施。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一)教育類(全部學校教師崗位):
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政策性加分)× 50%
考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政策性加分)× 50%+面試成績× 50%
(二)其他崗位(教育類教師崗位除外):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政策性加分)×60%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 40%
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及范圍:筆試公共科目一科,卷面滿分100分。其中:
(1)衛(wèi)生類專業(yè)技術崗位筆試《衛(wèi)生公共基礎》(不含中醫(yī)),內容參照《四川省省屬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
(2)其他崗位筆試《綜合知識》,內容參照《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復習大綱》(2014年省人社廳發(fā)布)。
2.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日期為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時間遲到30分鐘或筆試缺考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本人自負。
4.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fā)〔2011〕16號)規(guī)定的退役士兵,按規(guī)定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須于2017年3月27日至3月28日17∶30前在工作時間將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以便審查。
(1)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yōu)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yè)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優(yōu)惠政策。
5.成績公布及查詢:筆試原始成績將及時在遂寧市人事人才培訓與人事考試網站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陸遂寧市人事人才培訓與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本人筆試原始成績。由于公共科目筆試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查分結果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試資格審查
1.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與招聘崗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缺考或成績?yōu)?分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與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審查入圍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招聘名額3倍的崗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的公共科目成績、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崗位排名及面試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將及時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審查面試資格。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初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復審、市人社局資格驗證。面試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將及時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獲得面試入圍審查資格的人員請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遂寧市人事人才培訓與人事考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僅限有學位條件要求的崗位)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原件,學歷證明必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及所學專業(yè)、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等內容。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相關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僅限有從業(yè)證書要求的崗位)。
(5)報考限“基層工作經歷”崗位的,認定時,報考人員系黨政機關在編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職工的正式證明,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報考人是本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證明,以及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系企業(yè)或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外人員的,須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單位企業(yè)法人證書(或黨政機關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社保繳納存單;系軍隊復轉人員的,須提供服役部隊團級及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現場繳費面試考務費8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書。因自動放棄以及未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人員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面試資格審查。遞補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或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3.進入面試人員公布。面試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及時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2017年第下半年遂寧市市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及相關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