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開發(fā)區(qū)2017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北岸開發(fā)區(qū)師資隊伍建設,推進我區(qū)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7〕3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區(qū)實際,現(xiàn)就開發(fā)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提出以下方案:
一、招聘對象
面向本國,2017年3月18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應、往屆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條件(7個崗位,共50人)
序號 |
學校 類別 |
招聘崗位 |
人數 |
學 歷 |
教 師 資 格 |
普通話 |
1 |
中 學 |
音樂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中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級乙等 及以上 |
美術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中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級乙等 及以上 | ||
2 |
小 學 |
語文 |
1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級甲等 及以上 |
數學 |
8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萍耙陨蠈W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級乙等 及以上 | ||
音樂 |
6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萍耙陨蠈W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級乙等 及以上 | ||
美術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
相應學科的小學 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二級乙等 及以上 |
序號 |
學校 類別 |
招聘崗位 |
人數 |
學 歷 |
專 業(yè) |
教師資格 |
普通話 |
3 |
幼 兒 園 |
幼 兒 園 |
15 |
全日制 專 科 及以上 學 歷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兒童教育、學前教育學、藝術教育、音樂教育(學前教育方向) |
幼 兒 園 教師資格證 書 |
二 級 乙 等 及以上 |
全日制 專 科 及以上 學 歷 |
舞蹈教育、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音樂與舞蹈學、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學科教學(音樂)、美術學、美術教育、學科教學(美術)、藝術教育、 |
舞蹈、音樂、美術教師資格 證 書 | |||||
全日制 師范類 專 科 及以上 學 歷 |
漢(中國)語言文學(教育)、漢語言文學、語文教育、數學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小學教育(語文或數學方向)、初等教育(語文方向、數學方向、音樂與美術方向、音樂方向)、學科教學(語文或數學) |
小 學 及 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
備注:專業(yè)設定依據《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6年)》。 |
其他條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
2.所有證書,包括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應屆研究生學歷證書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開發(fā)區(qū)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具體招聘工作由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區(qū)人社局參與對招聘工作組織的指導和實施方案的監(jiān)管,區(qū)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8日-24日。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
3.資格初審: 由開發(fā)區(q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4.注意事項:筆試報名以縣、區(qū)(管委會)為單位進行,每位應聘者報考1個崗位(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即中學、小學、幼兒園各學科不能兼報)。
(二)筆試
1.筆試對象:經資格初審后,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不開考,該崗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崗位招考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考人數的職位由開發(fā)區(qū)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對外公布,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2.筆試時間與地點:2017年4月16日,地點以考試機構核發(fā)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閩教人〔2010〕7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guī)范、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yè)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yè)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
4.筆試加分:按照省、市有關規(guī)定,符合《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yè)工作的通知》(莆委辦〔2010〕64號)等4個文件中關于筆試加分規(guī)定(具體內容見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請(在筆試百分制中加分)。
擬加分對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加分受理時間在區(qū)教育信息網另行公告通知,敬請考生及時關注,逾期不再受理)隨帶個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莆田籍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須登錄莆田市衛(wèi)計委或莆田市公務員局網站下載加分審核表,逐欄填寫后送村、鄉(xiāng)鎮(zhèn)<街道>、縣區(qū)衛(wèi)計局三級聯(lián)審)向區(qū)教育局提出申請,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資格。加分考生材料審核認定后,名單將在區(qū)教育信息網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