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核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場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報名時間2017年3月28日17:00前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進大門左轉處)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wǎng)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請于2017年4月13日-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鹽邊縣教育體育局四樓人事師培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公共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
《教育公共基礎》內容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復習大綱》(見附件3)。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定為2017年4月16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jù)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若干規(guī)定》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yè)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在我市各級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實行以下加分政策:
①對報考少數(shù)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下同),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②對報考非少數(shù)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qū)、西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③享受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招聘到少數(shù)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員,在首聘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2年。
(3)對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精神,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在服現(xiàn)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退出現(xiàn)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項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guī)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本市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于報名時間之內(即2017年3月28日下午17:00前)交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進大門左轉處),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wǎng)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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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試人員確定。筆試結束后,根據(jù)各崗位招聘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若在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時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wǎng)公布。
2.面試通知書的領取。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鹽邊縣教育體育局四樓人事師培股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筆試考務費減免的考生,可減免面試考務費),(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對因筆試缺考造成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未達到聘用名額3倍職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中小學教師崗位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的最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則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3.面試方式:上微格課,滿分:100分。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5.面試工作由鹽邊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與。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wǎng)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