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瑪曲縣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目標,經縣人民政府同意,依據《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按照《瑪曲縣緊缺學科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小學相關學科教師不足的實際,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考聘用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則、崗位、名額、條件、范圍
(一)招考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jiān)督。
(二)招考崗位及名額
2017年全縣計劃公開招聘22名小學教師。其中:藏語文教師5名、藏數學教師6名、漢語文教師6名、漢數學教師2名、英語教師3名。(詳見《2017年瑪曲縣小學教師招聘計劃表》)
(三)招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瑪曲籍往屆大中專畢業(yè)生(必須具有教師資格證)。
3.在我縣各中小學聘任的代課教師中,連續(xù)2年被評為優(yōu)秀代課教師均可報考。
(四)招考范圍
瑪曲縣常住戶口或戶籍遷入瑪曲三年以上(2014年3月1日以前)往屆畢業(yè)生。
二、組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共5天)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報名地點
瑪曲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局窗口
(三)報名要求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由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
2.在2014年3月1日后突擊將戶籍遷入瑪曲縣內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招考。
3.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時,考生須攜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5.若發(fā)現考生檔案或相關證件有弄虛作假的現象,將取消該考生報考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初審合格后,于2017年4月6日至4月7日,在瑪曲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教育局窗口領取準考證。
三、資格審查
(一)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報名人數和招聘名額按3:1的比例確定實際招錄人數。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情況,經瑪曲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數達到開考比例確定人選后,將通知本人進行應試。
四、考試
1.按照報考專業(yè),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專業(yè)基礎知識考試。
2.筆試時間及科目: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
3.考試地點:瑪曲縣城關九年制學校。
五、復審及公示
(一)體檢
考試結束后,擬招聘教師到縣級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
(二)復審
體檢合格后,對擬招聘教師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是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所有個人信息進行最后核實),資格復審需提交: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學歷認證書及其他崗位要求的證書原件,學籍檔案,若發(fā)現上述證件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本次招聘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三)公示
對擬招聘教師,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縣教育局負責核實。對確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資格,并按招考科目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及工資待遇
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開考比例、招考崗位依次錄取,并經體檢、復審合格及公示無異議后,簽訂試用協議書,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進行綜合考查,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和服務五年以上承諾書,承諾五年之內不得脫離學校教學工作,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在編教師待遇。
七、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人事股0941-6124865
縣人社局人事人才辦0941-6121055
監(jiān)督電話:縣教育局紀檢組0941-6121058
附件:《2017年瑪曲縣小學教師招聘計劃表》
瑪曲縣教育局瑪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