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了滿足我市對教師的需要,根據(jù)《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92號)、《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和《河池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河政辦發(fā)〔2010〕40號)規(guī)定,2017年河池市10個縣(市、區(qū))和10所市直學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49人。為了確保這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公告。
一、公開招聘基本條件
公開招聘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條件;
(七)招聘對象應獲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
二、公開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高中、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河池市;?茖W歷報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戶口必須為廣西;本科以上學歷報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戶口不受限制。
(三)2017年安排一定比例招聘計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
曾是“代課教師”,已被錄(聘)用為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的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2017年4月5日前取得畢業(yè)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五)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5日至1999年4月5日期間出生);報考鄉(xiāng)鎮(zhèn)崗位人員,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報考要求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資格、碩士研究生以上崗位的人員,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5周歲(1971年4月5日以后出生);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崗位的人員,報考年齡可適當放寬。
(六)具體報考條件以《河池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為準。
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的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河池市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已錄用為公務員、聘用為河池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2年(含試用期)或未滿原報考崗位服務期限要求的;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服務期、現(xiàn)役、辭退、工作(教齡)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4月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公開招聘基本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四、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河池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見附件1)。
報考人員從2017年3月28日起,可以通過河池人才網(wǎng)(www.hcrc.net.cn)、河池教育信息資源網(wǎng)(www.gxhcedu.com)等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見《計劃表》。
(二)網(wǎng)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網(wǎng)上查詢、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快速通道”→“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可以在報名網(wǎng)站免費下載。
2.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3.資格審查。市直單位的網(wǎng)上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市、區(qū))級及以下單位的網(wǎng)上資格審查工作由縣級教育局聯(lián)合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于2017年4月11日17:30前完成。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資格審查期間不需寄送紙質(zhì)的報考申請材料。
4.交費方法及收費標準。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統(tǒng)一支付報考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guī)定標準收費:報考費每人每科50元,不收取報名費。已繳報考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按準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jù)。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于4月12日17:30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縣級以上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于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jīng)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4月17日9:00至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tǒng)一退費。
6.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費后,可于考試前一周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準考證》是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
1.筆試科目:《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分值為每科100分,以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2017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1)考試地點:全市集中在金城江區(qū)進行,詳見《準考證》。
(2)命題、閱卷由廣西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
(3)成績查詢(2017年5月下旬)。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wǎng)站。
(二)筆試要求
1.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崗位:
(1)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繳費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含1:3)的崗位,免筆試,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繳費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免筆試崗位情況將于4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網(wǎng)公布。并在面試前,由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原支付賬號通過網(wǎng)上銀行系統(tǒng)退還考生考試費。
(2)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繳費人數(shù)超過1:3(不含1:3)比例的崗位,須參加筆試作篩選,筆試不劃定分數(shù)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縣級以上崗位:
縣級以上崗位需參加筆試,筆試統(tǒng)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3.筆試成績并列:比例內(nèi)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