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白縣從在職在崗縣代課教師中公開招考擇優(yōu)聘用小學教師公告
為了充實小學教師隊伍,提高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zhì),實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jù)桂政辦發(fā)〔2007〕101號文件和《關(guān)于印發(fā)2017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的通知》(玉市教﹝2017﹞13號)的精神,經(jīng)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以公開招考形式聘用小學教師30名,F(xiàn)就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的職位和人數(shù)
從博白縣在職在崗縣代課教師中招聘小學教師30名(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1.報名對象必須是經(jīng)博白縣教育局批準聘用、符合任職的學歷要求且至2017年3月24日仍在我縣公辦中小學校的在職在崗代課教師。
2.具有《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即:小學教師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取得小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
4.男性60周歲以下(1957年9月1日后出生),女性55周歲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
1.現(xiàn)場報名。報名者于2017年3月27日8:00至4月6日17:30前持有關(guān)材料到任教所在地的中心小學(原輔導站)現(xiàn)場報名。各中心小學4月7日上午12點前審核并將報名材料用檔案袋裝訂好,送博白縣教育局人事股。
2.網(wǎng)上報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快速通道”→“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二)報名手續(xù)
1.報名時須遞交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代課教師聘用證及在職在崗證明(由所在學校出具,中心小學確認)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戶口所在鎮(zhèn)派出所開具的遵紀守法證明,《博白縣計劃生育情況審查表》(一式兩份),填寫《2017年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yōu)聘用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和《報名審查表》。上述材料由各中心小學匯總上交,并發(fā)送到郵箱:bbjyjrsg@163.com。
2.具備有加分條件的,報名時須提交加分項目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進行驗證。提交加分證明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
個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收費標準及交費方法
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規(guī)定標準收費,每位考生繳交每科考試費50元,合計100元,不收取報名費。報考費由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自行繳交,必須于2017年4月12日17:30前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四)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由應聘人員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自行打印,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四、考試
(一)筆試
參加2017年全區(qū)招聘中小學教師考試筆試科目的統(tǒng)一考試,不面試,筆試時間:2017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chǔ)知識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chǔ)知識
(二)加分
符合以下條件的縣代課教師予以加分。加分的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
1.教齡分:教齡按每滿一年進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具體加分系數(shù)為:5年(含以下)每年加0.6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8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1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6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2分;26年以上每年加2.5分。
2.學歷分:以基本學歷為標準,每高一個學歷層次加2分。
3.獎勵分:對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縣級以上職能部門授予的綜合性榮譽稱號和獎勵予以加分,縣(市、區(qū))級加5分,市(地)級加6分,自治區(qū)級加7分,國家級加8分。同一年度同一項目的獎勵取最高分,獎勵分累計不能超過8分。
4.職稱分:獲得中級職稱加5分,獲得高級職稱加6分。
5.職務分:對按干部管理權(quán)限任命的學校中層以上滿一年且在職的領(lǐng)導予以加分,其中學校中層領(lǐng)導(含教學點、分校負責人、學校團委書記和學校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加1分,校級領(lǐng)導加3分。加分依據(jù)以任命文件學校出具的在職證明為準(由本人或單位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6.屬于邊遠山區(qū)的且是該校唯一一名教師的加3分。
7.領(lǐng)取獨生子女證的加5分。
總加分不設最高限制,加分計入總分后再排名。
加分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審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