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無問題的擬聘人員,報寧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按程序辦理進編、進人手續(xù),其編制納入縣教育局管理,實行縣管校聘。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寧遠縣人社局進行合同鑒證。2017屆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本方案要求的時間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不予聘用。
十一、招聘人員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編制管理:招聘的中小學教師為寧遠縣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編制。
(二)待遇:按照國家、省、市、縣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zhí)行。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和村小任教的按規(guī)定享受鄉(xiāng)鎮(zhèn)工作補貼、農村基層教育人才津貼、大學生基層單位就業(yè)學費補償等待遇。符合寧遠縣人才引進條件的,享受我縣人才引進的相關待遇。
(三)工作安排
1.招聘的農村村小教師安排在農村村片小學(教學點)任教,且須服務5年以上。
2.小學體育(足球)教師安排在城區(qū)小學任教。其他小學教師安排在鄉(xiāng)鎮(zhèn)小學任教,初中教師安排在鄉(xiāng)鎮(zhèn)初中學校任教,高中教師安排在寧遠一中、寧遠二中、寧遠三中任教,職業(yè)中專教師安排在職業(yè)中專任教,最低服務期均為5年。
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具體到校的進人計劃由寧遠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缺編情況制訂,并在選崗分配前進行公示。擬聘對象根據寧遠縣教育局提出的進人計劃,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逐一選擇用人學校。
4、高中階段學校的到校進人計劃,按報考職位進行聘用。
十二、特別提示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擬聘人員在公示后放棄的,需向寧遠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繳納本次組考所產生的人均費用。
(二)報考人員請選擇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官方網站查看簡章(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三)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考核等所需費用由縣財政負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終身禁考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聘用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寧遠縣事業(yè)單位聘用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寧遠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六)聘用單位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有上述情況者不回避者,若經查實,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人事紀律、保密紀律,否則,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寧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咨詢電話:13874720287(教育)、7667298(人社)
附件:
附件5-寧遠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doc
附件6-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rar
寧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