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學歷高中
教師公告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科教興縣、人才強縣戰(zhàn)略,加強我縣普通高中教師隊伍的建設,我縣分別到華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和湖南師范大學等高校專場公開招聘高層次學歷高中教師25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職位職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數(shù)共計25名(詳見附件1:《博羅縣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學歷高中教師職位表》)。
三、招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4、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或已具備高中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5、身心健康,符合教師職業(yè)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對象與資格條件
1、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同時在本科或研究生任意一學段中具有師范類全日制學習經(jīng)歷。
2、所學專業(yè)與報考職位的學科必須相一致。
3、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應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含試講)、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并在報名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查驗核實有關證書、證明。
1、報名時間:以現(xiàn)場公告為準。其中華南師范大學招聘專場定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8:00開始報名。其他專場招聘時間另行通知。
2、報名地點:華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等高校研究生院。
3、報考者一次只限報一所學校的一個職位。
4、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供報名表、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非師范類研究生還需提供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yè)證)、就業(yè)協(xié)議書(應屆畢業(yè)生)、教師資格證書和4張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現(xiàn)場審查,屬個人證件原件的,驗證后退還考生。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二)面試
1、面試以“試講+面談”形式進行,總分100分。試講內容為相應學科教材,包括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效果、基本素質等要點,采用模擬課堂形式進行。
2、面試時間和地點:以現(xiàn)場公布為準。
3、面試程序和要求:
(1)采取抽簽形式確定考生面試順序。
(2)面試流程:考生簽到-抽簽-候考—備考—面試-候分。
(3)每位考生面試時間約15分鐘(其中試講約10分鐘)。
(4)面試成績由5-9位評委聽取考生試講+面談后予以評定,按除去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評分的平均分進行計算。
4、確定簽約對象
根據(jù)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職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百分制60分(含60分)以上,否則不能確定為簽約對象,也沒有遞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