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南縣2017年增加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構建科學合理的師資隊伍結構,按照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督導評估要求,根據(jù)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7﹞3號)及龍府辦批﹝2017﹞111號文件精神,我縣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yè)生增加招聘一批初中小學教師。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師崗位職數(shù)
崗位 |
學 科 |
合計 | ||||||||||||
政治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生物 |
歷史 |
計算機 |
音樂 |
美術 |
體育 |
| |
農村初中 |
2 |
3 |
3 |
4 |
6 |
5 |
3 |
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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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農村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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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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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音體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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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5 |
15 |
小計 |
2 |
23 |
23 |
14 |
6 |
5 |
3 |
3 |
3 |
3 |
5 |
5 |
5 |
100 |
招聘教師有關職數(shù)說明
(1)招聘職數(shù)與參考人數(shù)的比例若未達到1:3,也可根據(jù)最低聘用人數(shù)進行考選,或由領導小組根據(jù)實際情況召開會議決定是否開考和聘用辦法,若取消考試或降低招聘職數(shù)原則上空余職數(shù)轉至緊缺崗位學科。
(2)從農村小學教師崗位中安排10名職數(shù)招聘男性教師(語文、數(shù)學各5名),若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1:3,則其崗位按原定計劃招聘。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與崗位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
2.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注:2017年7月20日為本次招聘資格審查日)。
(二)崗位條件
1.農村初中崗位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農村小學崗位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或龍南籍本科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yè)生;
3.音體美崗位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且專業(yè)對口或相近。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先筆試考試、再面試考試進行,總成績?yōu)?00分,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總分加分項目:(1)研究生學歷加5分;(2)2016—2017學年在龍南縣中小學校擔任見習崗位的見習教師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