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張灣區(qū)2017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不含新機制教師)招聘條件
十堰市張灣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不含新機教師)13名(其中:小學語文8名、小學數(shù)學3名、小學體育2名),招聘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位證書(其中屬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聘用通知下達后報到時必須提供正式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小學及以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可以報考參加考試,但應在三年聘期內取得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6.身體、心理健康。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已在編在崗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人員(含試用期人員,若在招聘公告發(fā)布前辦理了辭職手續(xù),以當?shù)厝松绮块T審核蓋章日期為準,可視為非在編在崗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予受理應聘的人員。
十堰市張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十堰市張灣區(qū)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
湖北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考試公告(7376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