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澤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招聘非面試前置學科面試公告
根據(jù)《2017年菏澤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有關要求及工作安排,現(xiàn)將市直學校非面試前置學科面試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菏澤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非面試前置學科: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語文、數(shù)學、小學教師學科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菏澤市第二實驗小學語文、數(shù)學學科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菏澤市特教中心語文、數(shù)學、物理學科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二、面試準考證的領取
1.時間:5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領取面試準考證。過期未領取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菏澤市教育局人事科(中華路1188號)。
3.繳費:根據(jù)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70元。
考生本人憑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及兩張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領取面試準考證,他人代領者還需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和代領委托書。
三、面試時間與地點
1.面試時間:2017年5月20日上午7:30開始。
考生攜帶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考生7:30前進入指定待測室,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點。
2.面試地點:菏澤學院東校區(qū)(菏澤市教育局東側)中華路1166號。
四、面試方式、內(nèi)容及時間
語文、數(shù)學、物理學科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教材為各學段各學科的教材。語文、數(shù)學按照普通小學教材進行測試,物理按照普通初中教材進行測試。面試分值為100分,試講80分,答辯20分。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講10分鐘,答辯5分鐘。
小學教師學科(定向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準備時間及測試時間共15分鐘。
五、面試流程
面試考場分為待測室、備課室、測試室、休息室。
考生按準考證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待測室,工作人員逐
一核對考生面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分組別抽簽確定測試順序,在規(guī)定的時間由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號逐個引入備課室,30分鐘備課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引領至指定測試室。面試時,考生只準報抽簽序號,不得透露個人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否則視為作弊,取消面試資格。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引領至休息室。
參加結構化面試的考生直接由待測室進入測試室。準備時間及測試時間共15分鐘。
備課室備有文具、紙張及教材,考生一律不準攜帶其它任何資料進入備課室。
六、面試成績確定
每個面試測試室共有7名評委,現(xiàn)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成績的平均值(精確到0.01)即為面試考生的現(xiàn)場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待本學科小組全部結束后,集體公布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zhì),面試設定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
七、考試成績
考試結束后,市教育局按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荚嚳偝煽兗斑M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菏澤市教育信息網(wǎng)公布。
八、其它事宜
1.考場全天封閉,提供午餐。
2.面試工作中,若因組織方特殊原因延誤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相應順延。
3.其他未盡事宜按《2017年菏澤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規(guī)定執(zhí)行。
九、聯(lián)系及監(jiān)督投訴電話
市教育局:0530-5333168
附件:2017年菏澤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招聘考生面試須知
菏澤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2017年菏澤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招聘考生面試須知
一、考生務必于2017年5月20日7:30前持面試準考證、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nèi)的臨時身份證)到菏澤學院東校區(qū)(菏澤教育局東側,中華路1166號)指定待測室報到。7:45前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規(guī)定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考生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主動上繳所有通訊工具,面試中發(fā)現(xiàn)未上繳通訊工具的,按作弊處理,取消考試資格。
四、面試考生抽簽后按順序等候面試,不得私自調(diào)換序號,違反者按作弊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考生在待測室,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外出走動,如到衛(wèi)生間,應先向工作人員申請,由工作人員陪同,不得在外面逗留。
六、面試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只報抽簽序號,不準報姓名,不得向考官和工作人員做暗示,提供個人信息,衣服上、手上不得佩戴任何飾品。不準記錄評委提問的內(nèi)容,不準錄音,違反者取消面試資格。
七、面試考生進入測試室后,由主考官主持面試。計時員在最后1分鐘時,提醒考生,計時員宣布“時間到”之后考生要立即停止。
八、面試考生面試結束后,到休息室等候。
九、面試考生自覺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如有違反面試紀律,擾亂考場秩序者,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面試資格。
十、面試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政策規(guī)定,遵從市教育局的統(tǒng)一安排,其在應聘期間的表現(xiàn),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對違紀違規(guī)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教師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