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區(qū)2017年公開引進教育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打造“學在包河”品牌,建設一支高水平的教師隊伍,全面建設安徽教育第一強區(qū),經(jīng)區(qū)編委會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包河區(qū)擬面向社會公開引進學科優(yōu)秀人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面試考核進行選聘。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須全部具備)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
3.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35周歲以下,地市級以上教壇新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特級教師或省級教壇新星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至2017年1月1日)。
5.選聘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與報考教師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選聘語文教師崗位的,還必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6.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和合肥市統(tǒng)一公開招聘的同崗同酬人員報考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二)資質條件(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獲獎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
1.省特級教師或省教壇新星;
2.地市級教壇新星;
3.地市級學科帶頭人、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
4.地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同時獲得縣區(qū)級“教壇新星”稱號或者課堂教學評比一等獎);
5.地市級及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課堂教學評比一等獎獲得者;
6.具有教師資格證并獲得教育系列博士學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已參加2016年包河區(qū)公開引進教育人才且在錄用公示后放棄崗位的人員。包河區(qū)管理的在編人員和公開招聘的同崗同酬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jīng)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有考試違紀行為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三、崗位計劃
計劃公開選聘優(yōu)秀學科教師35名。具體崗位見《包河區(qū)2017年公開引進教育人才崗位表》(附件1)。
四、引進程序和方法
(一)現(xiàn)場報名
2017年6月14日-16日、19日、20日(9:00-11:30,14:30-17:00)。
應聘人員持本人簡介、相關證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表彰文件等及《包河區(qū)2017年引進優(yōu)秀教育人才證書清單》一式兩份)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張,到包河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南端二樓臨時窗口現(xiàn)場報名。(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號包河區(qū)政府行政服務大廳,乘14路、65路、902路車到包河區(qū)政府站下)。
每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該學科、專業(yè)報名合格人數(shù)須大于該崗位計劃數(shù),方能達到有效競爭條件;若該學科報名合格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學科崗位數(shù),則按照“報名合格人數(shù)-1”的原則重新確定該學科計劃數(shù);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7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
(二)資格審查
區(qū)編辦、區(qū)人社局、區(qū)教體局統(tǒng)一組織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進入面試考核人選,并在中國•包河(http://www.baohe.gov.cn/)、包河教育體育網(wǎng)(http://edu.baohe.gov.cn)上公示。
(三)面試考核
本次公開引進教育人才考試采取面試形式。
面試內容為無生上課和答辯,時間20分鐘,其中無生上課15分鐘,答辯5分鐘。面試時,考生按指定內容提前30分鐘做準備。面試滿分100分(其中無生上課80分、答辯20分,合成后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
面試設定最低分數(shù)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選聘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四)確定初選人員
1.根據(jù)考生面試總成績,按所報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按無上上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初選人員。
2.初選人員名單在中國•包河、包河教育體育網(wǎng)上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1.初選人員體檢和考察在人社部門指導下,由區(qū)教體局組織實施。
2.初選人員須按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關于轉發(fā)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wèi)生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號)執(zhí)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考生不得離開現(xiàn)場);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初檢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妊娠未做完體檢項目、醫(yī)院未能出具體檢合格報告的,根據(jù)省市有關部門要求,保留崗位指標,待補檢后根據(jù)醫(yī)院正式結論決定取舍。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根?jù)擬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4.如初選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面試人選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無生上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六)公示
1.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在中國•包河、包河教育體育網(wǎng)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須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如無正當理由放棄,將報有關部門備案,納入本人考試誠信記錄。
2.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相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五、聘用手續(xù)和待遇
1.引進人員實行合同管理。公示無異議的,由區(qū)編辦、區(qū)人社局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續(xù)聘,重新簽定合同。以省教壇新星或省特級教師資質條件引進且為編內人員的學科優(yōu)秀人才,經(jīng)區(qū)編委會同意后,可辦理編內調動手續(xù);以其他資質條件引進的教育人才均按照區(qū)內歷年招考的同崗同酬教師待遇,辦理錄用手續(xù)。
2.本次引進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chǎn)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3.引進人員的人事關系實行人事代理,人事檔案轉入合肥市包河區(qū)公共就業(yè)和人才服務中心管理。
六、其他
(一)面試費80元。
(二)咨詢電話0551-63357133;監(jiān)督電話0551-63357823
(三)查詢網(wǎng)站:中國•包河(http://www.baohe.gov.cn/)包河區(qū)教育體育網(wǎng)(http://edu.baohe.gov.cn)。
附件:1.合肥市包河區(qū)2017年公開引進教育人才崗位表.doc
2.合肥市包河區(qū)2017年公開引進教育人才報名表.doc
3.包河區(qū)2017年公開引進教育人才證書清單.doc
合肥市包河區(qū)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合肥市包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區(qū)教育體育局
2017年6月5日
1.合肥市包河區(qū)2017年公開引進教育人才崗位表.doc
2.合肥市包河區(qū)2017年公開引進教育人才報名表.doc
3.包河區(qū)2017年公開引進教育人才證書清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