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qū)教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會計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我區(qū)教育系統(tǒng)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財務會計事務管理,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會計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素養(yǎng),具有較強的團結協(xié)作意識和拼搏奉獻精神,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并具備以下條件要求:
1.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戶籍:溫州市區(qū)(鹿城、甌海、龍灣、洞頭、經開區(qū))戶籍。
3.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
4.專業(yè)資格:財會、財會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會計方向)、財務會計、財務會計教育、財務會計與教育、財務會計與審計、財務信息管理、工商管理(財務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工業(yè)(企業(yè))會計、管理會計、國際會計、會計、會計(涉外)、會計(涉外會計)、會計財務管理、會計電算化、會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會計學(財務會計)、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會計英語、會計與審計、會計與統(tǒng)計核算、理財學、企業(yè)理財、涉外財務、涉外會計、審計、審計學、司法會計、投資與理財、網絡會計、資產評估與會計等專業(yè)畢業(yè)生;
5.資格證書: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作要求)
二、招聘名額
溫州市甌海區(qū)教育局下屬學校招聘會計人員13名(事業(yè)編制)。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與形式:甌海區(qū)教師發(fā)展中心(地址:將軍橋興海路3號),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
3.現場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2017年甌海區(qū)公開招聘會計人員報名表》一份(附件),可從甌海教育網(www.ohedu.net)下載。
(2)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戶口簿(戶籍證明),戶籍已外遷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生源地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尚未持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憑學校蓋章的就業(yè)推薦表);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3)留學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初審:
(1)現場報名時根據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名單公布在甌海教育網,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2)初審符合條件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招聘計劃數在甌海教育網上公告。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筆試內容為會計學科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定為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地點在甌海區(qū)教師發(fā)展中心。
2.技能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并公布參加技能測試的對象,若出現末位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參加技能測試的對象。自愿放棄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其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成績核算均精確到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下同)。
測試內容為會計電算化軟件操作,滿分100分。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偝煽=筆試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2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則分別按技能測試、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各項成績均相同的,則對末位同分者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入圍,加試辦法另行通知。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通知在甌海教育網公布。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由甌海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費自理。體檢對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六、政審
在體檢合格對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政審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如有政審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其空缺崗位由體檢合格但未被列入政審對象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擇崗
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對象,擬聘對象采用隨機搖號的辦法,擇定聘用單位。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搖號擇崗(除妊娠期不能確定體檢結論外)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其空缺崗位由體檢、政審合格但未被列入擬聘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下同)。
八、公示、聘用
1.擬聘對象名單在甌海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在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崗位可以遞補。
2.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根據擇定的崗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2017屆畢業(yè)生,必須于2017年8月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書的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崗位可以遞補;擬聘用對象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xù)和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崗位可以遞補。
3.聘用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五年服務期(含試用期)合同,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要求流動。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2017屆畢業(yè)生聘用人員在一年試用期內考核合格,但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可延長1年試用期,但在延長試用期內仍未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規(guī)定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規(guī)范程序,嚴明紀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2.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執(zhí)行。
3.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屆研究生畢業(yè)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5.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6.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甌海教育網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
7.本公告由甌海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甌海區(qū)教育局政工科88598287、88522647
監(jiān)督電話:甌海區(qū)紀委派駐第十紀檢組88525171
附件:甌海區(qū)教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會計人員報名表
溫州市甌海區(qū)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溫州市甌海區(qū)教育局2017年公開招聘會計人員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