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云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合同制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中小學教職員編制標準實施辦法》(粵機編辦[2008]73號)的規(guī)定,本著公平、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廣州市白云區(qū)教育局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合同制教師100名(簽定勞動合同,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
一、招聘人員職位和人數
招聘我區(qū)公辦學校的編制外聘用合同制教師100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詳見附件1,報考專業(yè)要求等情況詳見附件2。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從分配。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二)具體資格條件
除具備以下具體資格條件外,各職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1、應屆畢業(yè)生: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含有效期內的暫緩就業(yè)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學位。
2、社會人員:報考人員須為在職教師,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具有相應的合同和社保,累計滿2年),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3、骨干教師: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現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五年以上任教經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4、應聘中小學教師職位的人員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承諾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5、專業(yè)對口,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職位。研究生畢業(yè)的,其研究生專業(yè)和本科專業(yè)有一個與招考職位專業(yè)代碼一致即可。
6、報考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報考其他學科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7、報考高中英語職位,應通過專業(yè)英語八級。
8、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yè)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yè)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實行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8日-10日,報名網址: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報考者報名信息由系統(tǒng)自動初審,初審通過后即可參加面談。參加面談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表,憑報名表和身份證參加面談。若有變化將在白云教育信息網(www.baiyun.edu.cn)及時公告。
2、考生根據所學專業(yè)只能報考1所學校的1個科目,在系統(tǒng)報名表上“備注”欄目中填寫“服從調劑”或“不服從調劑”,填寫“服從調劑”的考生若落選所報考的職位,將自愿服從招聘單位的調劑安排,原則上只調劑到同一學段、同一學科的其他有空缺職位的學校。
3、考生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4、考生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按規(guī)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5、報考人員在系統(tǒng)提示報名成功后繼續(xù)跟進審核情況。
6、網絡報名環(huán)節(jié)不做人工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初審,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
(二)考試
1、面談
(1)面談時間和地點:初定在7月15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和白云教育信息網(www.baiyun.edu.cn)公告,請報名成功的考生留意網上通知。
(2)面談以專家提問的方式進行,采用現場評分,依面談成績高低順序按1:5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通過人數未達上述比例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3)面談分數只作為考生是否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篩選,不計入考生總成績。是否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將2天內在白云教育信息網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2、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由本人攜帶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考場面試規(guī)則》(附件3)、《資格審查目錄表》(應屆生、社會人員)(見附件4)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guī)格),復印件按照目錄順序裝訂,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考單位可根據情況依面談成績自行決定是否遞補面試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