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2017年度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等規(guī)定,現就桐城市2017年度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桐城市2017年度幼兒園計劃公開招聘教師22名(見附件1)。公告及招聘崗位等信息于7月4日起同時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haq.hrss.gov.cn/)、安慶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aqpta.com/)、
桐城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tongcheng.gov.cn/)、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tongcheng.gov.cn/)、桐城市教育網(http://jyj.tongcheng.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fā)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專及以上畢業(yè)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五)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人員);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9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專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桐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考察、體檢、擇優(yōu)選崗、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假期正常報名),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桐城市教育局一樓會議室(桐潛路向南一公里,桐潛路與西四路交界處)。
3、報名流程:
(1)提交材料:
報名人員須填寫《桐城市2017年度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領取,該表必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和簽名承諾),同時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和以下證明材料:
①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的,截止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教師資格證書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1份復印件。
②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1份復印件等材料。其中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憑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辦理報考資格審查;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在現場報名時同步進行,負責資格審查人員按崗位條件規(guī)定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
(3)繳費: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合計9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F場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報名截止后,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數。
(4)筆試《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憑繳費收據或費用減免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5)其他說明: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此類人員的加分申請在報名和資格審查時一并進行,逾期不再辦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筆試成績(百分制)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