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縣2017年公開招聘特崗教師工作方案
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自治區(qū)財政廳、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qū)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7〕1號)文件精神,結合南丹縣教育實際,為做好2017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和面試工作組
為切實加強對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南丹縣2017年公開招聘特崗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和面試工作組,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唐 焰(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鄒方全(縣教育黨工委書記、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勞冬玲(縣財政局局長)
傅 鋼(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冉秀書(縣編辦主任)
成 員:唐文武(縣教育黨工委副書記、副局長)
隆丹梅(縣財政局副局長)
熊正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陸艷華(縣編辦副主任、縣事業(yè)單位登記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唐文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面試工作組
組 長 唐文武(縣教育工委副書記、副局長)
副組長 莫獻紅(縣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黃俊寧(縣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成 員 姚 。ǹh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甘家智(縣教育局計財股股長
寧顯杰(縣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長)
劉南強(南丹縣中學校長)
面試工作組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面試的考務工作。
二、招聘對象和崗位
1.招聘對象:報考南丹縣中小學教師職位并通過南丹縣教育局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
2.崗位職數(shù):
初中教師(40名):政治5名、語文8名、數(shù)學8名、物理5名、英語5名、信息技術2名、體育3名、音樂2名、美術2名
小學教師(40名):語文10名、數(shù)學10名、英語5名、信息技術3名、體育5名、音樂2名、美術5名。
三、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培訓→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將名單上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審定并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的主要內容。
(1)目測應聘者五官是否端正,口語表達是否清晰流暢,其身體素質是否達到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要求。
(2)查驗應聘人員的證件及相關材料。應聘人員需交驗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復印件(按下述順序裝訂成冊,以材料目錄為封面,并在封面注明姓名及報考的崗位)。
①身份證;
②畢業(yè)證(學位證);
③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可暫無);
④就讀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
⑤普通話等級證;
⑥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畢業(yè)生,應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⑦其他證明材料(如各類獲獎證書或發(fā)表的作品等)。
2.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7月5日至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南丹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3.公布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
時間:7月7日上午9:00。
地點:南丹縣教育局一樓(資格復審合格方能參加面試)
(二)面試。
1.面試的形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面試題本由南丹縣教育局組織命題。
2.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7月9日上午8:00,所有職位的面試必須在一天內完成。
面試地點:南丹縣中學。
3.面試的組織實施。面試由南丹縣教育局、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其他相關面試的具體事項,另見面試實施方案(應聘人員報到時公布)。
(三)體檢。
由招聘領導小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職位數(shù)1:1確定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體檢時間:7月10日。
2.體檢地點:南丹縣人民醫(yī)院。
3.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
4.體檢費用: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四)集中培訓。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培訓結束后,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書。
(五)將擬聘人員名單報縣委、縣政府和自治區(qū)教育廳審定。
面試、體檢、培訓結束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后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審定并公示。
(六)簽訂聘用合同。
縣教育局與經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教育局原則上統(tǒng)一派遣到南丹縣缺編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請聯(lián)系:0778—7238547(南丹縣教育局人事股)。
南丹縣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