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高等師范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公告
阜寧高等師范學校是江蘇省教育廳批準的五年制高等師范學校,為鹽城市教育局直屬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2007年與鹽城建筑工程學校合并,2011年9月整體搬遷至市高職園區(qū)新校區(qū)辦學。根據(jù)鹽城市人社局、鹽城市教育局《鹽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方案》(鹽教人〔2012〕13號),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13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崗 位 |
人數(shù) |
備注 |
漢語言文學教師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教育學、心理學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前教育教師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美術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音樂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舞蹈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旅游管理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通信工程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環(huán)境藝術設計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園林工程技術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建筑學或土木工程教師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合 計 |
13人 |
二、招聘范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合格畢業(yè)生,有學科需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美術、音樂、舞蹈、旅游管理、通信工程、環(huán)境藝術設計、園林工程技術、建筑學或土木工程等八個教師崗位對教師資格證書不作要求)的2012屆畢業(yè)生(含鹽城市生源的國家免費師范生);
2.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美術、音樂、舞蹈、旅游管理、通信工程、環(huán)境藝術設計、園林工程技術、建筑學或土木工程等八個教師崗位對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1屆畢業(yè)生;
3.2012年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1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社會主義,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里素質。身體健康。
3.應聘者專業(yè)應為招聘崗位的相同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參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通用專業(yè)技術崗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
2.報名時間:2012年7月30日~8月1日。
3.報名地點:阜寧高等師范學校(鹽城高職園區(qū)9000-7號)組織宣傳處。
聯(lián)系人:江強(15365779998)、裴曙光(15365779621)
4.報名時須提交如下資料:
。1)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附成績表);
。2)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5)普通話、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6)大學讀書期間獲獎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7)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
(8)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五、方法與程序
應聘者的材料及資格,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審核。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
1.初試。初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由鹽城市人社局、鹽城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學校負責具體實施。
筆試:主要考核學科專業(yè)的基礎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采用閉卷形式,總分100分,時間120分鐘。按筆試成績,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說課人員名單(尾數(shù)同分者一并跟進。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國家免費師范生可免于筆試,直接進面試,不占用筆試名額)。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課堂教學能力,采用上課或說課的方式封閉進行。由評委組根據(jù)應聘者申報崗位選擇相應學段學科教材命題,應聘者在規(guī)定時間和指定地點進行獨立備課和說課,由評委組進行評分?偡100分。
其中:美術、音樂、舞蹈、旅游管理、通信工程、環(huán)境藝術設計、園林工程技術、建筑學或土木工程等八個崗位還需增加技能操作考核,技能考核成績總分100分。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與技能考核各占50%的比例記入面試總分。
按照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進行積分(國家免費師范生按面試成績直接計分),按招聘職位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初試總分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參加復試)。
2.復試: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以筆試閉卷形式考核,總分100分。主要考核應聘者教育教學綜合素質和能力,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依據(jù)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復試成績相同時,初試成績得分高者參加體檢)。
3.體檢和考察。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jù)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4.公示。對通過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7天。
5.聘用。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6.待遇:正式聘用人員列入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享受本校在職人員同等待遇。
六、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工作嚴格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執(zhí)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報考者不得持虛假證件材料報名,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七、其他
1.時間安排
領取準考證時間: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筆試時間:8月7日上午
說課時間:8月11日
復試時間:8月15日上午
2.監(jiān)督電話:
0515-88198316(鹽城市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室)
0515-88228660(鹽城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
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市教育局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