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2017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現(xiàn)將牙克石市招聘教師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開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中學教師31名。招聘崗位和條件詳見《2017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以下簡稱《招聘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呼倫貝爾市戶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應往屆畢業(yè)生,且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具體詳見《招聘職位表》;
(6)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服從牙克石市學校間工作調劑,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7月;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7年9月11日前。
2、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有關文件規(guī)定,本次公開招聘確定部分職位定向招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tǒng)稱“項目人員”)。
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在2017年9月1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2017年9月11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2017年9月11日,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yè)證的,從畢業(yè)時間算起)超過3年的、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或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不能應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1)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yè)生中小企業(yè)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2)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yè)生,充實到城鎮(zhèn)社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主要從事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xié)調及社區(qū)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3)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內蒙古戶籍或內蒙古生源,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允許和鼓勵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具有牙克石市戶籍、2009年6月底以前在牙克石市的公辦中小學臨時代課至今仍在崗的代課人員參加此次考試,學歷放寬至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不作年齡上的限制(由牙克石市教科局開具代課證明。文件依據:《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解決中小學現(xiàn)有代課人員問題的指導意見》)。
4、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3)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5)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工作由牙克石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2017年9月11日—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牙克石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2、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張。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報考人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詳見《招聘職位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和《招聘職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信息審核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考崗位;報名時應按要求填寫《2017年牙克石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并對所提交和填寫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3)報考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
(4)報考“定向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和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旗市區(qū)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5)符合條件代課教師報考的還須出具牙克石市教育科技局開具的代課證明。
3、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牙克石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責任心強、熟悉業(yè)務的工作人員在報名現(xiàn)場進行。對當場無法確定的問題及時報牙克石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解決。
(2)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
(3)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交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為4:1;對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對于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有一次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牙克石市政府網(http://www.yks.gov.cn/)上公布。
(4)考生須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
四、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命題工作由牙克石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3、筆試科目:《教育基礎理論》。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學教改、新課改、師德師風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4、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6、筆試成績在牙克石市政府網(http://www.yks.gov.cn/)上公布。
五、面試
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在每個崗位筆試總成績中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崗位,將相應削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面試開考。同一崗位因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另行通知。
面試命題工作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須對面試室應聘人員面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錄音,并對音像資料進行妥善保管。
面試結束后,旗市區(q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面試試題、《考官評分表》、《面試成績匯總表》等原始材料進行整理建檔,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面試須設立考官組,一般由7至9人組成,其中,非招聘單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面試期間對所有面試考官實行全封閉管理。
當日內,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須在同一考官組面試并使用同一套試題。面試成績應當場評定和公布。
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考生的面試成績?yōu)槊课豢脊偎o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不能計算平均成績的,須達到招聘單位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60%
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招聘計劃內同一職位末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所報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確定。
按照每個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并在我市政府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
體檢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工作在體檢結果公示完成后進行。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部署?刹扇《喾N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報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應聘者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結束后,應聘者須在一周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我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期限為7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管理權限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2)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fā)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新聘用到事業(yè)單位的(列編招聘);聘用通知下發(fā)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并繼續(xù)就讀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所有環(huán)節(jié)中,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出現(xiàn)未能聯(lián)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九、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件》和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執(zhí)行。
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要對報名資格初審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fā)生的問題,一經發(fā)現(xiàn)要嚴肅查處。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進行,要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70-730081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0-7306580
附件:1.《2017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2.《2017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
牙克石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31日
1.《2017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xls
2.《2017年牙克石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