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 河 市 教 育 局
關于2017年選聘高中教師的公告
為解決我市高中及職業(yè)學校部分學科崗位教師緊缺,急需用人問題,根據《廊坊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廊人社發(fā)〔2015〕37號)規(guī)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選聘高中教師50名。
一、選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擇優(yōu)的原則,在考察、試講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本次選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市監(jiān)察局負責全程監(jiān)督。
二、選聘數量
本次選聘共計50名,其中語文教師崗位6名、數學教師崗位6名、英語教師崗位5名、物理教師崗位2名、化學教師崗位2名、生物教師崗位3名、歷史教師崗位3名、地理教師崗位3名、政治教師崗位3名、職教專業(yè)教師崗位10名(電氣自動化技術2名、物流管理2名、電子商務2名、學前教育2名、電子信息科技2名)、三中對口教師崗位7名(動物醫(yī)學2名、財務管理2名、旅游管理2人、計算機教育1名)。
報考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選聘崗位,不得重復報名。
三、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體崗位條件詳見三河市教育局選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
4、年齡計算時間節(jié)點以發(fā)布公告之日起計算;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三河市域內公辦中小學在編教師;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現役軍人,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人員待遇
1、選聘教師統(tǒng)一入編納入財政保障范圍,試用期為一年,期滿考核“德、能、勤、績、廉”及其表現,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關規(guī)定予以解除聘用。
2、選聘教師每年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5年內不得調動。工作期間年度考核連續(xù)兩年不合格或累計三年不合格的,學校與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五、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市教育局124房間。
報名材料:報名時須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主頁及本人頁、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1份;藍底正面2寸彩照5張。
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荚嚒Ⅲw檢等時間安排另行通知,不能按時間要求參加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聯 系 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0316-3212469。
本公告由選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河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