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城市2017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市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解決教師空編及結構性矛盾突出問題,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經興城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農村初中、小學、幼兒教師150名。其中:初中教師48名,小學教師93名,幼兒教師9名(見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專業(yè)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3、身心健康,能夠適應本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近五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參加過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具有不宜從事教師職業(yè)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經人事、勞動、民政部門辦理正式錄用手續(xù)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允許聘用人員。
(二)崗位條件
1、學歷要求:
(1)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二本及以上學歷(全日制非師范類二本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必須有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的畢業(yè)生。其中地理、歷史、生物學科由于畢業(yè)生報名人數較少,因此只要具有高中起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即可報名。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二本及以上學歷(全日制非師范類二本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必須有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的畢業(yè)生。
(3)報考幼兒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
2、專業(yè)要求:
考生所學專業(yè)必須與招聘學科相同或相近。初中的歷史、地理、政治視為相近學科,考生可自主選報其中一個學科;小學教育專業(yè)的本科畢業(yè)生可申報小學除體育、音樂、美術以外的其它學科。報考者必須具有同等級別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必須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初中語文學科需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3、代課人員報考要求:在興城市公辦學校代課滿5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下(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代課人員只限報幼兒和小學教師崗位。
三、招聘對象
(一)報考人員必須為興城戶籍(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或為興城生源。
(二)報考人員年齡控制在35周歲以下(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必須本人親自到現場辦理報名手續(xù),不得委托他人。
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與招聘專業(yè)崗位數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該比例的將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將該崗位空出的招聘數增加到小學班主任崗位上。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其中12月4日—5日受理師范類畢業(yè)生報名,12月6日受理師范類及非師范類畢業(yè)生報名。報考者應遵守報名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興城市教育局(四家村東、遼寧財貿學院北側)一樓會議室。
3、攜帶材料:(1)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生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非師往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未就業(yè)證明或未就業(yè)承諾書;2017年興城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及準考證(在網上下載并填寫相關內容)(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3)報名費100元。
4、資格初審:報名時由興城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報考。
6、領取準考證: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7年12月15日8:30—16:00到興城市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試題內容:
(1)小學、初中:
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30%)、心理學(30%)、新課程改革(20%)、教師職業(yè)道德(10%)、教育法律法規(guī)(10%)。
(2)幼兒教師:
學前教育理論基礎知識:包括學前教育學(30%)、學前心理學(30%)、幼兒園教師職業(yè)道德(10%)、教育法律法規(guī)(10%)、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10%)、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10%)。
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00分鐘。市人社局根據筆試結果劃定合格分數線。
2、試題題型:客觀性試題。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12月17日上午9:00-10:40。地點以準考證規(guī)定為準。參加筆試的考生須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學科崗位總數1:2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末位出現并列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對考生檔案及其它證件進行復審,擬聘用人員需提前準備好本人檔案和各類證書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提供者,視為自動棄權。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試講資格。缺額按考生分學段分學科在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