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資格認定整體工作安排,擬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將于2012年8月7日-9日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為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考試均通過且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的考生,于2012年8月3日-4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所在縣區(qū)教育局報名。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在報名時須提供相應學段學科教材。
二、通過報名的考生,請8月6日下午到所在縣區(qū)教育局領取考試通知單。
三、考試時間8月7日-9日,個人具體安排見考試通知單。
四、考試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考試通知單參加測評,兩證缺一不可。
2.考生請務必按照《考試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測評。超過規(guī)定時間到達的,取消考試資格,責任自負。
另:擬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另作安排,請考生近期每天關注臨沂市教育局網站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