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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qū)事業(yè)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永寧縣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編教師公告》和12月17日召開的永寧縣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決定,將對第二批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根據復審結果開展面試工作。為確保資格復審工作公平、公正,現就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21年永寧縣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編教師資格復審工作由永寧縣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由永寧縣教育體育局具體安排,按照本公告內容、要求及時間節(jié)點組織完成。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
地址:永寧縣教育體育局二樓西邊研討室(寧和南街125號)
二、資格復審主要內容
(一)常規(guī)復審內容
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條件。審核前,由永寧縣教育體育局收取并驗證擬進入面試的應試人員報名資格證件原件(包括報考崗位要求的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證件)。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
1.學歷、學位、職業(yè)資格。依據所報考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
學歷學位審核資料:畢業(yè)證、學位證;屬于相同專業(yè)但名稱不同的,需提供本人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專業(yè)證明和大學期間每年的課程成績單等證明材料。
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人員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學信網在線查詢驗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人員提供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或相關部門、院校核實查證。
職業(yè)資格審核資料:應聘人員提供崗位所需的相應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證書。
2.準考證。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3.戶口。全區(qū)即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常住戶籍的人員(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取得,即2021年9月10日前)。
4.年齡。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公告發(fā)布之日),年齡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件上的日期為準。具體年齡以招聘崗位年齡要求為準,年齡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件上的日期為準。
審核資料:身份證、戶口簿等。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凡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復審資格;凡弄虛作假的,取消招聘資格。
(二)拓展復審內容
1.不得報考的情形。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定向培養(yǎng)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yǎng)學習的;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已招聘的特崗教師;新招(錄)聘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寧夏區(qū)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考與《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考察前置情形。有無不良政治記錄;應聘者的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有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回避情況審查。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中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以上事項,需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積極配合招聘部門進行相關審查。
三、復審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當自覺嚴格服從資格復審組織單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遵守現場防疫守則,體溫檢測正常且行程碼、健康碼為“綠碼”或能按規(guī)定提供核酸檢測報告的,方可入場。應聘人員應自備醫(yī)用口罩,并按照規(guī)定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可摘除口罩。不服從資格復審組織單位和招聘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2.應聘人員要積極配合招聘部門核查是否為涉金融、統(tǒng)計、房地產、保險等領域嚴重失信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開具本人銀行征信記錄(人民銀行開具)。
3.應聘人員要積極配合招聘部門,協(xié)調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查本人有無涉嫌違法犯罪情況。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4.若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資格復審,需提供紙質放棄聲明,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掃描)發(fā)送給審核人員留存。若應聘人員所留電話無人接聽,審核人員將資格復審通知內容以短信方式告知,并要求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限內回復,未按規(guī)定時限參加復審或在資格復審結束前不能提供各類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5.應聘人員要提前下載打印并填寫《永寧縣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編教師資格審核表》一式兩份,資格復審時,上交審核人員審查。在審核過程中如有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者,取消該應聘者的面試資格。應聘者如有異議,可在資格復審期間向永寧縣自主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
6.因應聘人員放棄應聘資格或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永寧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7.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自主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應聘者個人誠信記錄。
8.應聘人員應保證手機保持暢通,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主動與招聘部門取得聯系,如因無法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9.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客觀原因影響,導致本次復審時間、地點或其他要素發(fā)生變化的,由永寧縣自主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調整,并在公告公布網站發(fā)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考生予以關注。
10.擬進入面試考生須自行攜帶同規(guī)格檔案袋一個。(詳見附件3)
1.永寧縣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編教師資格審核表.xlsx
2.永寧縣自主公開招聘事業(yè)編教師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永寧縣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