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區(qū)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和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相關部署,現將我區(qū)2013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1.網報時間:4月25日-5月15日
2.現場確認時間:4月26日-5月17日(有效工作日)
3.教師資格認定:5月20日—6月20日。
4.證書打印數據導出時間6月20日前;
5.證書打印及頒發(fā)時間:查看區(qū)教育局網站公告。
二、認定對象范圍
凡是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猇亭區(qū)范圍內符合申報條件需要申請中小學、幼兒園等教師資格的人員
三、申報條件
1、學歷
按照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原文見附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普通話
(1)申請語文學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須達到國家標準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2)申請其它類別、其它學科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須達到國家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3、取得《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2011年及以前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和已取得湖北省《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并取得《全國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合格證》者除外)。
四、申請、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申請人網上報名流程如下:
1、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通過兩種途徑進入報名系統。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點擊“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注冊”進入統考申請人網上報名系統,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點擊“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申報,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網上注冊。申請人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擇戶籍或任教學校所在地的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并選擇正確的現場確認點。
2、根據系統提示如實填報申報信息。申請人必須在網報系統中上傳提交近三個月彩色jpg格式電子登記照,照片文件必須符合系統中注明的相關要求(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上的照片為同一版)。申請人必須在網報系統中填報正確有效的電子郵箱,以備遺忘密碼時通過郵箱找回密碼。
3、核對個人填報信息無誤后提交認定機構。提交成功后,系統提示“注冊成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電子郵箱、密碼,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進行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4、在網報時間結束之前,申請人可登陸網上申報系統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二)現場確認
1、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到指定現場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現場確認地點:猇亭區(qū)教育局教師管理科。
3、現場確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申請表》(網報系統內16K紙正反面在線打印申請表,一式2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承諾欄,須由申請人本人手寫簽名)。同時提交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同底一寸近期登記照一張,貼在《申請表》的右上角;
(2)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4)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其印件;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用16K紙打印,一式一份)。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鑒定,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社區(qū)鑒定;
(6)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人須提供畢業(yè)成績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由檔案管理單位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
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提供教育學、心理學、面試成績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所有材料復印件統一用16K紙。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外,其余材料按身份證、學歷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教育學、心理學、面試成績合格證)、畢業(yè)成績登記表(師范專業(yè))、思想品德鑒定表順序裝訂,用牛皮紙檔案袋裝好,粘貼封面。
(三)體檢
現場確認符合認定基本條件的人員,于2013年5月21日—22日在宜昌市第五人民醫(yī)院統一參加體檢(體檢表表樣附后,請用16K紙正反打印并張貼照片)。體檢完畢后于5月24日前將體檢表交教師管理科。
五、認定發(fā)證
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者,予以認定,頒發(fā)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體發(fā)放時間將在猇亭教育信息網上通知,請予關注。
咨詢地點:猇亭區(qū)教育局教師管理科
電話:6514513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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