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教育系統(tǒng)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規(guī)定,經(jīng)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安縣教育系統(tǒng)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5名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者戶籍不限,大專學歷報考者限海安戶籍或海安生源;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學科、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安縣教育系統(tǒng)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間:2013年6月21 日至 6月 22日(8:30-12:00,14:00-17:30)。
3.報名地點:海安縣教育局老園丁活動中心一樓(海安縣城寧海南路24號)。
4.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場使用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2張。
②《海安縣教育系統(tǒng)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附件2下載)。
③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教師資格證書、畢業(yè)證書(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⑤大專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海安戶籍(生源地)證明。
⑥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申報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海安縣教育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須按照招聘學段學科要求報名。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3:1方可開考(因前兩年報名人數(shù)不足而未能開考的崗位,開考比例放寬至2∶1),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學段學科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于2013年6月23日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www.jsnt.lss.gov.cn)、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haldbz.gov.cn)、海安教師招聘網(wǎng)(www.linghangka.com)海安縣教育網(wǎng)站(www.haianedu.net)進行公告。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海安縣教育局及時通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到原報名處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此時間內(nèi)到原報名處退回報名費),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不接受其他原因的改報名及退費。改報名時間:2013年6月24日(8:30 -12:00,14 :00 - 17:30 )。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2013年6月24日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海安縣教育網(wǎng)進行公示。
(3)根據(jù)南通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通價費〔2008〕52號)精神,向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體檢費按實收取。
(4)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的人員,于2013年6月28日(8:30-12:00,14:00-17:30)至原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作自動放棄。
三、考試
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nèi)容:滿分為100分。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和所報學段學科的專業(yè)知識(70%)?荚嚥恢付ù缶V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3年7月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取得筆試資格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學段學科招聘名額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全部參加面試)。筆試成績與面試人員的名單、時間地點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海安縣教育網(wǎng)站公布。
2.形式和內(nèi)容:采取說課的形式。說課學科與筆試學科一致,其中幼兒園教師崗位報考者還包括彈琴、唱歌、跳舞、繪畫等專業(yè)素質內(nèi)容。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指定考點參加面試。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