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雄市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公告
為補充我市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經市政府批準,向社會公開招聘73名教師。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校、職位和名額
(一)普通高中教師(30名)
類 別 |
語 文 |
數 學 |
英 語 |
物 理 |
化 學 |
歷 史 |
地 理 |
生 物 |
音 樂 |
體 育 |
物理 實驗員 |
化學 實驗員 |
生物 實驗員 |
南雄中學 |
2 |
2 |
1 |
1 |
2 |
1 |
1 |
1 |
1 | ||||
南雄一中 |
1 |
1 |
3 |
2 |
2 |
2 |
2 |
1 |
|||||
黃坑中學 |
1 |
2 |
1 |
(二)中等職業(yè)學校(3名)
類別 |
語文 |
英語 |
計算機 |
中等職業(yè)學校 |
1 |
1 |
1 |
(三)農村小學教師(18名)
類別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美術 |
音樂 |
體育 |
農村小學 |
3 |
3 |
3 |
3 |
3 |
3 |
(四)農村幼兒園教師(20名)
(五)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名)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有良好的專業(yè)素養(yǎng),有志從事基礎教育事業(yè),愿意為南雄市教育服務五年以上。
2、大專、本科畢業(yè)生年齡28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畢業(yè)年齡適當放寬。
3、身體健康,符合《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
4、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取得符合申報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師范類畢業(yè)生提供成績冊)和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須在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否則推遲辦理轉正手續(xù)。
(二)學歷條件
1、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對應專業(yè)畢業(yè)且取得學士學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相關專業(yè)畢業(yè)且取得相關教育類專業(yè)碩士學位。
2、農村小學: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農村幼兒園: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美術、音樂專業(yè)畢業(yè)。
4、特殊教育學校:全日制特殊教育師范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培智、康復專業(yè)畢業(yè)。
“211工程”學院畢業(yè)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三、報名
(一) 報名時間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2014年4月1日至4月10日,節(jié)假日正常上班,咨詢電話:0751-3825197。
(二)報名地點
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
(三)報名時提供以下資料
1、交一份填寫好的《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用A4紙雙面打印(可先在南雄市教育網下載填好)。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張(其中1張貼在上交的報名表上,另交的2張后面寫上名字)。
3、報考農村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的經市物價部門核定考務費160元。
4、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或提供符合申報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師范類畢業(yè)生提供成績冊)和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畢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計生證明或未婚證明,參加我省“三支一扶”或我市“大學生村官”符合加分條件的需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所有原件審核后退回,交復印件各一份。
(四)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4月14-15日。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4月21-22日。
四、考試形式、內容及時間
(一)招聘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校教師實行說課、綜合素質測試
1、說課內容:本學科教材1個課時的教學內容。報考體育、音樂及實驗員需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說課成績的50%。
2、綜合素質測試內容:答辯。
3、時間及地點:2014年4月26日,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成績:說課、綜合素質測試按5:5折算成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達80分以上(含80分)的考生,依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超出招聘名額時,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加試題目后馬上進行加試,依加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二)招聘農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實行筆試+面試
1、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知識,分值為100分。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人數1:3(報考農村幼兒園的1:2)確定進入面試。
2、面試分值為100分。(1)報考農村小學教師面試為說課,說課內容為對應學科1個課時的教學內容。(2)報考農村幼兒園教師面試為說課、自彈自唱(自選曲目)、舞蹈(自選曲目、自備伴奏音樂)和繪畫。(3)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面試為交談和實際操作。
3、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2014年5月17日,面試時間2014年5月18日,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成績:筆試、面試成績按4:6折算成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達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依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超出招聘名額時,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加試題目后馬上進行加試,依加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三)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在南雄市教育網和教育局一樓大廳公布,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與教育局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應屆畢業(yè)生攜帶身份證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往屆畢業(yè)生攜帶身份證和畢業(yè)證。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且已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進入考察的考生7月31日前將本人人事檔案和報到證送達或郵寄到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蔭西路35號,郵政編碼:512400)。
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未能按時畢業(yè)的畢業(yè)生,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
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加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如出現個別學科招聘不夠,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是否進行遞補)。聘用人員列入教師編制,戶口須遷入南雄市,統(tǒng)一由市教育局分配到相應學校工作。
七、招聘工作流程
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領取準考證→考試→成績公示→體檢→體檢結果公示→組織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聘用。
八、投訴電話
南雄市監(jiān)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教育局:0751-3821010;
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 雄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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