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2014年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直屬學校: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辦人〔2014〕12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2014年我市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及條件
(一)戶籍所在地為南平市范圍內(nèi)的申請人員。
(二)學歷本科及以上,且應依照所學專業(yè)提出申請。
(三)獲得普通話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申請語文教師資格的要求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員,需提供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明。
(五)具有適應教師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申請人員體檢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
(六)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依法喪失教師資格的,不得重新申請。
二、網(wǎng)絡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2014年我市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網(wǎng)上申請,報名網(wǎng)站為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jszg.edu.cn。
(二)網(wǎng)絡報名時間:4月21日至5月10日,逾期不予補報。
(三)申請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注冊個人信息并填寫申請教師資格種類(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及申報學科(例如:英語、物理、電子技術等),認定省份選擇“福建省”,認定機構選擇“南平市教育局”。
(四)申請人于5月12日至5月16日到南平市教育局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提交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縣(市、區(qū))所屬學校申請人可于上述時間到當?shù)亟逃执_認、提交材料,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后,5月20日前匯總報送南平市教育局認定。
三、工作安排
(一)認定地點:南平市文體路市教育局三樓人事科。
(二)提交材料:(請按以下順序疊放)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申請平臺上打印,并貼好照片,原則上采用A3格式);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申請平臺下載打印,公辦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在校生由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其他人員提供由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綜治部門或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身份證、戶口簿、本科畢業(yè)學歷證書(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前置學歷)、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員,需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張(背后請注明姓名),且須與網(wǎng)絡報名時上傳照片為同一底板;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請貼好照片);
7、公辦在職教師申請免于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須提供所任教高中學校加蓋公章的任教學時證明。
(三)體檢初定于5月23日上午,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初定5月24日,具體安排可于5月16日之后關注市教育局網(wǎng)公告欄。
附件: 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doc
南平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