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安?h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各學校、局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省教育廳《關于2014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4〕6號)及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吉安市開展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吉教辦字〔2014〕85號)精神,現就2014年安福縣開展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的條件
(一)身份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并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者(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一條所規(guī)定的學歷。
本文所指的學歷應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按原國家教委《關于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教成廳〔1995〕15號)第一條的規(guī)定:“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規(guī)定,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备鶕瓏医涛、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學〔1995〕2號)規(guī)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guī)定》(〔1995〕參訓字第034號)所頒發(fā)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予以承認!背謬ň常┩鈱W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除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有關規(guī)定確認為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yè)生外,其他人員報名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簡稱“兩學”考試,下同)且成績合格,是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前提。
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不論是否屬于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均應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相應層次的“兩學”考試。
2.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癥,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受過拘留以上治安、刑事處罰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者。
二、教師資格認定的程序
(一)網上報名
1.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請于2014年4月21日至5月9日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
2.在網上申請報名時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表格,按表中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交縣局人事股審核。
3.戶籍在本縣境內的社會人員申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應選勾本人戶籍所在地安?h教體局的現場確認點。
(二)申請教師資格材料初審、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5月4日至5月23日。依據申請者身份的不同,現場確認時申請者分別應提交下列材料:
(1)屬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現場確認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④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yè)證書有疑問,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提供畢業(yè)以后歷年未認定教師資格原因的書面證明以及受理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審核材料一份;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2)屬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的,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戶籍證明)一份;
④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yè)證書有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網絡打印的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兩門單科成績合格有效證書(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江西教師網和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頒發(fā)的成績光盤上進行核對審驗蓋章確認);或參加“考試試點”所取得的合格證書(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進行核對);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3)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兩份;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③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yè)證書有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網絡打印的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兩門單科成績合格有效證書(在江西教師網和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頒發(fā)成績光盤上進行核對審驗蓋章確認);
⑦已獲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三)面試試講和體檢
試講教材:幼兒為縣幼兒園中班教材、小學為六年級教材、初中為初二(化學為初三)教材。
試講時間和地點:時間為5月28日,地點為縣平二小。
申報高中教師資格人員試講內容為我市高中一年級現行教材。測試時間初定為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體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時間和地點:時間為5月29日,地點為縣人民醫(yī)院(體檢前必須空腹、體檢費自理)。
(四)上網認定與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在上述審查完備且合格后,在7月1日前上網認定完成所有合格申請人的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證書在市教育局發(fā)到我縣后的5天之內發(fā)放。
1.各校要重視申報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和宣傳平臺,深入宣傳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加強領導,完善申報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在規(guī)定的時間按規(guī)定的要求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各項工作;要強化工作服務,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對群眾的咨詢、舉報要及時回復,認真處理。
2.為維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嚴肅性,規(guī)范程序,防止一些中介機構(公司)發(fā)布虛假廣告,損害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利益,各校不得接受中介機構(公司)代申請人員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要嚴格審核學歷證書,對發(fā)現的假學歷證書,必須收繳,記錄名單和身份證號,統一報縣局,以便集中送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登記,依法處理。
縣教體局咨詢電話:0796-7624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