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安 岳 縣 教 育 局
關于安岳縣2014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公告
為促進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經安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決定面向四川省、重慶市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專業(yè)技術人員)440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公開考試招聘教師440名。其中:高中教師38名、初中教師108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2名、小學教師252名(其中:村小教師220名)、幼兒教師40名。具體崗位詳見《安岳縣2014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四川省、重慶市內戶籍(含大中專學校入學前的四川省、重慶內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9年6月7日至1996年6月7日期間出生,其中:年滿18周歲以上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1996年6月7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1979年6月7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1984年6月7日后出生;2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1989年6月7日后出生)。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能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改革開放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教育工作,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具有較為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教育教學能力。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安岳縣2014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2)。
(五)具有相應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書。
(六)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2014年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資格復審時不能提供畢業(yè)證的2014年應屆普通高校大中專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或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出具加蓋鮮章的證明原件,所載內容包括:畢業(yè)時間、學歷和所學專業(yè);2.由就讀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已由學校教務處統(tǒng)一申報認定何種教師資格的加蓋鮮章證明原件。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考聘下一環(huán)節(jié),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安岳縣區(qū)域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6.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違紀行為,按規(guī)定不能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網址為資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zy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2014年6月7日-2014年6月9日24:00時,繳費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10日24:00時。
(三)網上報名及繳費程序
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安岳縣2014年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2)、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報名:
1.報名注冊,填報信息。報名者登錄資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根據自身條件選擇符合崗位要求的崗位報考,如實、準確填寫《安岳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并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證件照,規(guī)格為:JPG格式、10-30KB)。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分為報名階段的照片審查、資格復審和考核(考察)等。本次網上報名不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只審核考生照片。請報考者按照崗位條件,結合本人情況選擇報考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3.繳費。照片審核通過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費50元/科,兩科10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4.打印報名表。上傳照片通過并繳費成功后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錄資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表》二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5.打印準考證:網上已報名且繳費成功的考生,請于2014年6月18日至6月21日前登錄資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四)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規(guī)定,參加國家、省“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報考者,截止報名時,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級團委或人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年,筆試總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guī)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續(xù)簽合同的,任職不滿服務期的,不另加分;續(xù)簽合同滿服務期且考核合格按規(guī)定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07〕24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調整“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干部”聘期的意見〉的通知》(川委辦發(fā)電〔2009〕25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計劃”的報考者,截止報名時,在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為優(yōu)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2〕406號)規(guī)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務必于2014年6月13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2:30時至6:00時)向安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考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審批表(附件4)、服務證書、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優(yōu)秀獎勵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服務所在地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團委、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和服務期間的相關考核材料;退役士兵提供獎勵證書、學歷證書、退伍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未按規(guī)定要求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報考人員,參加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筆試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四、筆試考試
本次筆試的開考比例即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之比為3:1,若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崗位招聘名額調減情況于筆試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人員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參加考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學科專業(yè)知識》。
《教育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與基本禮儀等。
《學科專業(yè)知識》按所報崗位劃分為:《中學語文》(含高中語文、初中語文)、《中學數學》(含高中數學、初中數學)、《中學英語》(含高中英語、初中英語)、《中學化學》(含高中化學、初中化學)、《中學物理》(含高中物理、初中物理)、中學歷史(含高中歷史、初中歷史)、《中學地理》、《中學政治》、《中學生物》、《語文數學綜合》(初中語文、數學,分數各占50%)。
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幼兒教師、村小教師、特殊教育教師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綜合》和《教育基礎知識》;
其余教師考試科目為相應的《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
(二)筆試總成績計算
《學科專業(yè)知識》、《教育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
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幼兒教師、村小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筆試總成績=《語文數學綜合》×60%+《教育基礎知識》×40%;
其余教師崗位筆試總成績=《學科專業(yè)知識》×60%+《教育基礎知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