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樂縣教育體育局關于公開招考幼兒教師的公告
為解決我縣幼兒教師緊缺問題,經(jīng)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一批幼兒教師。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幼兒園教師24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思想覺悟高,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熱愛幼教事業(yè)。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3.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
5.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9日—6月19日。
2.報名地點:民樂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3.報名要求:本人持身份證、畢業(yè)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證,應屆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往屆生持《就業(yè)報到證》或《擇業(yè)通知書》)報名。報名時提供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應屆生因故不能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或通過網(wǎng)絡報名。網(wǎng)絡報名者,必須于考試前交驗相關證明。民樂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二)考試
考試分基礎知識測試和基本技能測試兩部分;A知識測試主要考察學前教育基礎理論,基本技能測試主要考察幼兒教師的音樂、舞蹈、繪畫、語言表達等方面能力。
基礎知識測試通過閉卷考試進行,繪畫能力測試集中進行。音樂、舞蹈、語言能力測試逐個進行,考官現(xiàn)場打分,成績當場公布。
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00分,基本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其中音樂、舞蹈、繪畫、語言各25分,綜合成績=基礎知識成績×50%+基本技能成績×50%。
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其它
根據(jù)報名情況及考試綜合成績由招考領導小組確定資格復審人數(shù),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擬聘人員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與民樂縣教育體育局簽訂聘用合同,享受事業(yè)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期轉正。
五、組織實施及監(jiān)督
招考工作在民樂縣公開招考幼兒教師領導小組領導下,由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樂縣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
監(jiān)督電話:
民樂縣監(jiān)察局0936-4421416
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36-4421193
民樂縣教育體育局0936-4421532
聯(lián)系人:
民樂縣教育體育局韓多仁15309463889
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尚龍生13830680286
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民樂縣教育體育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