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2014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的通知
各中小學,局直屬各單位,有關幼兒園:
為調整和優(yōu)化教育資源配置,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完善擇優(yōu)上崗的用人機制,推動我縣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部分學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招聘學校
實驗中學 浦江四中 浦江五中 實驗小學 浦陽一小
浦陽二小 浦陽五小 大溪中小 龍峰國際學校 新華幼兒園 浦陽幼兒園 機關幼兒園
二、公開招聘的學科、人數見附表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素質教育思想,尊重學生人格,關心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fā)展和健康成長。
2.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先進教育理念,出色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模范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敬業(yè)愛崗,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
5.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6.近三年(幼兒園兩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7.應聘對象必須是近三個學年所任學科與招聘學校所缺學科對口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初中教師只能報考初中學校,小學教師只能報考小學學校,幼兒園教師只能報考幼兒園)。
8.報考幼兒園的教師必須在農村學校任教滿一年。
(二)目前在城區(qū)學校任教的教師,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三)2011學年以來,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無故曠工累計五天以上的;
2.病假累計半年以上的;
3.事假累計二十天以上的;
4.體罰學生致殘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違反縣教育局兩個禁令的;
8.參與賭博或違規(guī)家教的;
9.不服從組織正常調動造成后果的;
10.2013學年內受通報批評的。
四、應聘程序和要求
(一)教育局公布招聘學校各學科教師缺額情況。
(二)符合應聘條件、有意愿到缺額學校應聘的教師,經原單位同意后,小學、幼兒園于6月16日9∶00至16∶00,初中于6月17日9:00至17:30持《教師招聘報名表》到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報名時請帶學歷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和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二張,近三年(幼兒教師兩年)年度考核復印件、幼兒教師一年以上農村工作經歷證明(所有復印件由學校負責人審核后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各一份。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三)根據招聘職位所需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筆試人員。
(四)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后同一職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酌情核減招聘計劃;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該招聘職位不開考。按招聘數1:3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五)根據筆試和面試的成績,按招聘數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綜合考核對象,并進行綜合考核。筆試、面試、綜合考核的結果將及時予以公示。筆試、面試和綜合考核的總分相同的,按筆試和面試的總分從高到低確定;筆試和面試的總分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六)筆試分值、面試分值、綜合考核分值分別為30分、30分、40分。綜合考核的計分辦法由各缺額學校制訂,并于6月10日11時30分前報縣教育局備案,在浦江教育網上公布。
(七)縣教育局黨委根據筆試、面試及綜合考核情況擇優(yōu)確定錄用人員。
(八)根據上級有關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設置政策,錄用人員已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不再保留,需要在錄用學校重新參加聘任。
(九)錄用時如發(fā)現與應聘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五、組織領導
1.本次公開招聘教師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2.公開招聘教師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應聘教師必須認真對待。對已報名而無故不參加考試或考試成績明顯偏低的教師,縣教育局將對其進行師德教育和崗位培訓。
3.在招聘工作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4.招聘學校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肅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如發(fā)現有不按考核辦法計分或其他違規(guī)行為的,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外,并在學校年終考核中給予扣分。
附件:1.2014年部分學校缺額教師情況表
2.教師招聘報名表
浦江縣教育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