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縣中小學教師缺員的問題,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三十八期)精神,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來縣教育局決定今年冬季招聘一批中小學教師,相應安排到我縣缺員的中小學校任教,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崗位待遇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
1.招聘人數:全縣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158名。
2. 招聘具體崗位詳見《2011年冬季惠來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及條件情況表》(下載附件.doc)。
(二)崗位待遇及要求
聘用人員為我縣中小學校正式在編教師,享受我縣中小學教師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受聘人員必須在擇位單位服務滿五年,方可申請調動。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服從分配;能勝任應聘崗位教學工作,具備適應教師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 招聘具體崗位條件詳見《2011年冬季惠來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及條件情況表》。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實行公開報名,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法進行。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報名時間: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報名時間為
2.報名地點:報考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報名地點設在惠來縣教育局;報考高中教師報名地點設在韓山師范學院就業(yè)指導中心。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考初中教師、小學教師報名者須提交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并繳交報名費、考務費共80元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張。
(2)報考高中教師報名者須提交身份證、畢業(yè)證、報到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本科生應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高校畢業(yè)生推薦表》和學校證明),繳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張。
4.報名要求: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者提供的有關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經審查,符合初中教師、小學教師招聘資格條件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給《準考證》。《準考證》由報考者于2011年12月16日持本人身份證到縣教育局領取。
(二)考試
1.高中教師的招聘考試,統(tǒng)一在報名點現場考試。
2.初中教師、小學教師的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筆試按招聘崗位類別分類命題和設立試室。筆試內容為教師職業(yè)理論知識(包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教育教學技能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20分, 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50分。
(2)面試
由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根據各招聘職位擬聘人數和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通過交談、提問等方式,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儀表儀態(tài)、語言表達能力以及運用專業(yè)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理論知識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面試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考試工作由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3)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1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管理
考場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在筆試和面試過程中,報考者如有攜帶無線通信工具、夾帶資料、旁窺、抄襲、傳遞答案或組織他人代考等作弊違規(guī)行為的,將取消其考試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將移送有關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擬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對經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遵紀守法、廉潔從政、合作共事、計劃生育等情況,同時審查應聘人員人事檔案及學生檔案。擬聘用人員學歷證書統(tǒng)一送省教育廳鑒證;戶籍資料統(tǒng)一送公安部門驗證。經考察,如有屬于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對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自主選擇應聘職位
按報考者報考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擬聘人員依次在本次公開招聘教師職位中現場公開自主選擇具體聘用單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抽簽形式確定擇校順序)。擬聘人員由于專業(yè)職位限制而在現場未能選擇到應聘職位的,可以在第二輪選擇相近學科的職位。
擬聘用對象沒有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參加選擇應聘職位或到現場但無故不選擇應聘職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二)審批
擬聘用對象具體應聘職位選擇確定后,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受聘人員應與聘用單位按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等手續(xù)。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來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惠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惠來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報考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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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條件 |
201101 |
高中教師 |
40名 |
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尚未就業(yè)的人員(含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 |
201102 |
初中教師 |
18名 |
惠來縣戶籍(或惠來縣生源)、25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大專以上畢業(yè)尚未就業(yè)的人員。 |
201103 |
初中教師 |
20名 |
惠來縣外戶籍、25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大專以上畢業(yè)尚未就業(yè)的人員,報考專業(yè)僅限語文、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 |
201104 |
小學教師 |
80名 |
惠來縣戶籍、25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國家計劃內全日制師范類中師以上畢業(yè)尚未就業(yè)的人員(不含幼師、學前教育專業(yè)及技工學校的畢業(yè)生)。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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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名 |